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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批转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落实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批转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落实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抚府发〔2009〕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落实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政策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落实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政策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

  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政策,全力推进和实现我市经济赶超发展目标,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促进辖区经济增长为目标,切实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一)各银行业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与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要求,不断优化信贷结构,努力扩大我市信贷规模总量,力争全市今年信贷增长目标实现“两个略高于和一个不低于”,即:全年贷款增幅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工业贷款增幅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重点建设项目贷款增幅不低于全市贷款增长平均水平。

  (二)各银行业机构应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三个不低于”,即全省贷款规模增长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用于“三农”的贷款增幅不低于全省贷款的平均水平;用于中小企业的贷款增幅不低于全省贷款的平均增长和我市确定的“两个略高于和一个不低于”信贷增长目标,积极争取上级行(社)大力支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实现我市信贷投放总量的快速增长。从今年开始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将建立全市信贷投入定期通报制度,按季统计通报全市各行(社)信贷投放情况,包括工业和重点建设项目贷款投放情况。

  二、以工业园区为载体,积极为企业提供有效信贷支持

  (三)各银行业机构应围绕决战园区战略部署,不断改进金融服务,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办事机构,落实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扶持措施。

  (四)立足园区,加大对“四有三不”工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及时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满足企业生产资金需要。积极扩大企业票据融资业务量,适度降低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提高企业资金运营效率。对经营基本面比较好、信用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工业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各银行业机构应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大胆给予贷款支持,帮助其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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