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9〕5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直各有关部门:
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吉林省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4月29日
吉林省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省国土资源厅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为切实做好2009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要求,结合我省地质灾害现状和2009年全省降水趋势预报,特制定本方案。
一、2008年全省地质灾害灾情和2009年灾情预测
吉林省地质灾害分布广泛,种类齐全,但规模不大,危害程度也相对较轻。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6-8月份),以东南部山区最为频繁。
(一)2008年全省地质灾害灾情。
2008年,全省平均降水量为590.1mm,其中东部山区丘陵区年均降水量665.0mm。最大降水量为辽源市达858.6mm,最小降雨量为延边州为511.7mm。降水量与常年基本相当。全省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事件10余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50万元左右,没有人员伤亡。如5月15日通化市区江南公路旁一砬子头发生大面积山体崩塌,因有继续崩塌危险,公路被迫长时间封闭;7月22日,辽源市西安区灯塔乡一采石场发生山体滑动,造成附近房屋开裂,居民被迫搬出;7月23日,桦甸市桦树林子乡富民村发生中型泥石流,有8户村民受到危害,损毁农田10公顷;8月1日,长白山天池附近发生大规模山体崩塌,使三道登天池长廊的防护墙部分被毁,造成登山长廊封闭,登山游客被强行疏散;8月3日,临江-长白沿江公路六道沟段因暴雨引发山体滑坡,滑落碎石约15000m3,造成公路交通长时间阻塞。
2008年,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气象局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在省电视台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9次,其中4级预报1次,3级预报8次,并将预报信息以手机短信及时发送给当地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加强了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