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用以重油混合少量石脑油、液化气为原料,重点发展苯、甲苯、二甲苯等产品,分别在正和集团和滨化集团建设规模为50万吨和30万吨石脑油轻烃改质装置。以三苯为原料发展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和涂料等产品;以对二甲苯为原料发展对苯二甲酸及其下游产品聚酯切片(PET)并向化纤延伸;以邻二甲苯为原料发展苯酐及其下游增塑剂产品,在利华益集团建设8万吨苯酐、20万吨增塑剂装置,配套22.5万吨丁辛醇和4万吨新戊二醇项目。
3.气体分离装置提取三烯后,以剩余的混合碳四组分为原料,发展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和涂料等产品,在垦利石化建设一期规模为5万吨醋酸仲丁酯和10万吨甲缩醛装置。
4.积极发展化工新材料。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用聚碳酸酯等功能性产品和原料,汽车机械产业用聚丙烯树脂、硅橡胶、硅树脂、丁基橡胶、异戊橡胶、聚甲醛等结构性材料和产品,轻工纺织产业用己内酰胺、聚苯硫醚等差别化和专用产品及原料。
(三)加快石化工业园区和大型企业集团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炼油企业与中央企业联合重组,推动行业“抱团取暖”。加快推进滨州石化园区和滨化集团公司、京博石化,东明石化园区和东明石化集团公司,东营石化园区和正和集团、利华益集团及垦利石化,淄博石化园区和金诚石化集团,潍坊石化园区和潍坊弘润石化、昌邑石化、寿光联盟石化,日照石化园区和石大科技集团等石化园区和大型企业集团建设,提高规模效益和竞争力。
(四)发展高效现代物流服务业,建设供运销一体化的石化物流链。
1.加快我省地方炼油企业输油管道的规划与建设,提高原油、成品油输送能力,改变原油、成品油运输成本高、效率低、不畅通的局面。争取3年内形成以三条主管线为骨架,支线辐射全省地炼企业的较为发达的输油管网构架,年输送能力4500万吨。在建的日照至东明管线:由中石油与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投资建设,起点为日照岚山港,终点为菏泽市东明县,途经临沂、济宁、菏泽市,管道全长约446公里,管道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日照至东明段管道,年输送量为1000万吨;二期工程扩建日照至东明段管道,年输送量达到2000万吨。黄岛至潍坊管线:由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起点自青岛市黄岛区青岛港油港分公司码头,终点至潍坊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管道全长200公里,年输送能力1500万吨。烟台至淄博管线:由山东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建设,起点自烟台港西港区,终点为淄博市,线路总长约490公里,设计年输送能力2000万吨。
2.建设供运销一体化的石化物流链。加大公用设施建设投入(如原料油、成品油的中转储运设施),加强企业发展环境建设,利用现代物流理念与手段,用公用设施和相关经营资质为载体,采取参股、控股或收购的方式,将地方炼油企业与民营加油站或批发商以资产(或资金)为纽带紧密联系起来,成立省管石化物流运营载体,建设供运销一体化的石化物流链。
五、政策措施
(一)加快创新项目建设。推进以石化产品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条为主线的技术创新工作,打造正和石化园区的丙烯酸和丙烯酸酯,利华益石化园区的苯酐、增塑剂和丁辛醇,垦利石化园区的甲缩醛和醋酸仲丁酯,滨州滨化石化园区的环氧丙烷,潍坊弘润石化园区的大型聚丙烯和丁辛醇等创新型石化工业园区和技术创新项目。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提高油品质量和石化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筛选一批有市场、水平高、效益好的石化项目,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结构调整。对在建项目要加大实施力度,各地和各部门要强化调度和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对新开工项目要积极协助企业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三)打造临港产业园区。积极支持达到环保要求和节能减排目标的企业,严格按照山东省能耗限额标准,尽快选择一批优势项目,布局于临海临港,按照园区化规划发展,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将中海油为依托的东营临港石化产业园、潍坊滨海石化产业园、日照临港石化产业园,打造成为高标准、高质量的临港产业园区。
(四)整合地方炼油企业,加快集团化发展。鼓励与中央企业的联合重组。根据山东地方炼油企业多、规模大、整体势力强的特点,推进组建“山东省石化企业集团”,发挥集团化发展的优势,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组织和协调。集中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规模优势项目,加快推进地炼企业整体发展步伐。
(五)积极扩大成品油市场营销。加快建立完善的地炼企业成品油市场营销体系,有效调控成品油市场供应。重点开发省内外经营批发的直供单位和省内社会批发零售加油站(可供全省7000多个民营加油站油品),建立油品直接销售和物流运营协调发展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地方炼油企业无终端用户的问题。
(六)加强协调服务,落实各项财税政策。一是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增加原油配置计划和进口原油资质。积极争取国家增加我省原油计划指标,放开对地方炼化企业加工进口原油的限制,给予我省1000万吨原油/年原油非国有贸易进口指标。二是认真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充分用足用好财税优惠政策。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优惠政策用足、用好、用活。各级财税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研究制定财税配套政策,促进行业调整振兴。三是积极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企业技术进步,着力推动企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着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力支持节能减排、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四是对国家确定的重点项目,各级政府要创新资金筹集方式,调整资金支出结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五是切实落实国家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转型税收政策。
山东省轮胎工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2009-2011年)
(省经贸委、省石化工业协会、省橡胶行业协会)
轮胎制造业是我省的优势产业之一,其生产能力、产量、科研开发能力多年来一直居全国首位。近几年轮胎工业的快速发展,有力地带动了汽车工业、合成橡胶、橡胶助剂、炭黑及机械制造等相关配套行业的发展,我省轮胎工业正处于向轮胎强省跨越的关键阶段。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使全省轮胎行业受到严重冲击,面临严峻形势,同时也为全行业产品结构调整、技术引进创新带来机遇。为积极应对危机,加快轮胎行业改造提升,促进轮胎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的《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快全省轮胎工业改造提升促进轮胎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41号),特制定本意见。
一、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现状。到2008年底,全省共有轮胎企业400余家,其中子午线轮胎企业22家。生产能力2.3亿条,产量2.04亿条,同比增长7.5%,居全国各省市之首。生产全钢载重子午胎3150万条,增长25%,半钢子午胎4200万条,增长27.5%。产品结构有所优化。子午化率达到36%,其中,高性能子午胎已达到40%。我省子午线轮胎生产技术及主要装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过美国DOT和欧洲ECE标准。到目前为止,已建成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7个。品牌建设取得较大成效。拥有中国名牌13个,其中子午线轮胎5个、摩托车胎3个,全国驰名商标4个。省名牌16个。涌现出一批大型企业集团。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16个,即玲珑、三角、成山、双星、赛轮、黄海、盛泰、兴源、金宇、永泰、恒丰、三泰、银宝、万达、时风、陆通;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有4个,即玲珑、三角、成山、双星;超过100亿元的有2个,即玲珑、三角。轮胎翻新工作不断加强,提高了翻新率和翻新次数,提高了轮胎综合行驶里程;加大了废橡胶再生利用和节能减排力度,规模以上的轮胎企业达到了清洁生产的要求。轮胎生产装备、助剂、炭黑、骨架材料等配套原料发展较快,逐渐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
(二)存在问题。
1.企业数量多,规模小,集中度低。大企业的规模与世界跨国公司差距较大,中小企业差距更大。
2.产品结构有待优化。中、低档产品多,高端产品产量少。
3.自主创新能力较差。一是高水平人才缺乏,重大课题难于实施;二是技术创新投资少;三是创新设备弱,缺少必要的试验设施,影响创新能力的提高。
4.企业管理模式仍停留在传统层面上,缺乏创新和合作共赢的机制。
(三)面临形势。
1.市场需求大幅度下降。受金融危机影响,全球经济减速,汽车制造业受到严重冲击,对轮胎需求减少,轮胎生产企业产量下降,库存上升。
2.国际轮胎巨头纷纷在国内扩张,建设生产基地,外资品牌不断涌入,对我省企业的发展和自主品牌建设造成了巨大压力。
3.企业库存天然橡胶等高价材料较多,增加了企业成本。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定信心,化危为机,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优化结构,坚持自主创新,促进产学研结合,培育知名品牌,发挥骨干优势,推动重组联合,壮大产业集群,进一步提升市场营销能力,促进轮胎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原则。
1.市场导向原则。稳定老市场,开拓新市场,让利不让市场,保本不丢客户;确保质量,按期交货,把金融危机带来的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新胎订单逐步回升,不断扩大我省轮胎工业市场份额。
2.技术进步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强化核心技术培育,加大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的开发力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国际化原则。积极承接国外产业技术和资本转移,加强与大型跨国公司在资本、技术、品牌等方面的战略合作。调整产品出口结构,提高出口的性能与价格比,扩大在发达国家的市场覆盖率。
4.集约化发展原则。加快企业培育、改造步伐,引导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联合重组,壮大轮胎企业规模,膨胀轮胎产业集群,提升轮胎行业层次,提高企业集约化程度,增强国际竞争力。
5.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核算生产经营成本,防止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把轮胎工业发展与安全节能、环境保护、企业追求社会效益相统一,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资源合理利用,实现轮胎工业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到2011年,全省子午线轮胎生产能力达到1.5亿条,其中全钢载重子午胎5000万条、半钢子午胎1亿条,高性能子午胎全钢载重胎占60%,子午化率达到50%以上。实现利税137亿元,其中利润89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424亿元。轮胎的全国市场占有率提高到40%以上,出口达50%以上。轮胎装备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达到20%以上,省内装备配套率达到50%左右。培育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的企业集团10个,其中过100亿元的5个。培育一批为大企业和支柱产业配套的中小企业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争取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1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1个(其中国家级5个),行业技术中心2个,创建中国名牌6个。
三、发展重点
(一)发展6大类产品。
1.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改进设计,逐步形成公制无内胎轮胎系列产品和完整的配套技术,发展系列化产品。提高轮胎翻新率和翻新次数,增加综合行驶里程,提高轮胎经济性、质量稳定性和产品寿命。
2.半钢子午线轮胎。着力开发多种新技术和新产品。轿车子午胎向扁平化方向发展,提高起动性能、制动性能和侧弯性能,增强安全、舒适性能。积极发展可监测充气压力、行驶中温度变化以及安全状态报警的功能轮胎、绿色节能轮胎和跑气保用轮胎,最大限度减少磨损微尘,使用无害配合剂的环保型轮胎。努力提高综合行驶里程,延长轮胎寿命,扩大高端产品产量。
3.工程子午线轮胎。在生产技术、装备、材料配套等方面继续攻关,配备完备的检测仪器,提高工程子午线轮胎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积极发展巨型工程子午胎。
4.翻新轮胎。依托新胎生产企业,大力发展轮胎翻新行业,提高翻新轮胎比重。提高轮胎翻新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经营水平,改善翻新轮胎外观质量,增强可靠性能,提高性价比。
5.机械装备。加快轮胎生产及检测设备的研发,提质量、上水平、增品种。提高密炼机及上辅机、压延机、子午胎成型机、钢丝裁断机、硫化机、模具及检测仪器的市场占有率。
6.橡胶及主要原材料。着力发展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绿色环保型橡胶助剂、子午胎用炭黑、骨架材料等相关产业,进一步提高轮胎产业配套能力。
(二)培育3大产业集群。
1.半岛地区集群。充分发挥青岛、烟台、威海半岛地区轮胎生产传统优势,扩大三角、玲珑、成山、双星、赛轮等中国名牌轮胎效应。依托我省轮胎行业现有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流动站、库珀公司和高校软控公司等人才、科技、装备制造等方面的力量,推进企业整合,打造世界品牌,建设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轮胎生产聚集地。
2.鲁北地区产业集群。发挥产业起点较高、企业集中度较高、成长潜力较大的优势,充分利用骨架材料、炭黑、助剂、机械、模具等配套原材料较齐全的条件,加强企业在资本、生产等方面的协作联合,加强技术研发和品牌建设,建设新兴的轮胎产业集群。3.鲁西南橡胶助剂生产集群。在现有橡胶助剂生产基础上,加快开发生产绿色环保型橡胶助剂,提高助剂的科技含量,缩短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进一步提升在国内的优势地位,发展成国内重要的橡胶助剂生产集群。
(三)培育7个大型企业集团,创建2个世界知名品牌、2个国家知名品牌和一批山东省知名品牌。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三角、玲珑、成山、双星、赛轮、西水、金宇等企业稳定市场,闯过难关。在此基础上,加大科研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加品种规格,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单厂规模效应和市场竞争能力,单厂规模达到2000万条以上,部分达到4000万条以上。瞄准世界轮胎三巨头的标准,逐步把玲珑、三角培育成世界级知名品牌企业,在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企业管理、科研开发、品牌知名度上,与三巨头相媲美。盛泰、金宇培育成中国知名品牌,并创建一批省级知名品牌。
(四)实施10项重大项目。选择一批成长性强、带动力大、影响范围广、对整个行业的调整振兴能够起到关键作用的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集中各种资源要素,加大资金投入,抓好项目建设。
1.半钢子午胎:玲珑集团1500万条高性能轿车胎,金宇集团1500万条高性能胎,赛轮公司1000万条高性能胎,三角集团800万轿车、轮卡高性能胎。
2.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双星110万条高性能胎,玲珑100万条高性能胎,三角200万条高性能胎。
3.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三角集团1万条。
4.轮胎试验场:玲珑轮胎试验场(包括室内和室外场地和服务设施),赛轮轮胎试验场。5.生产装备:高校软控数字化密炼系统、内衬层挤出压延和裁断线,全钢成型线,巨型全钢子午胎成型系统,群控液压硫化系统和网络化成品检测线。
四、政策措施
(一)实施市场全球化战略,不断提升市场营销能力。加快企业营销能力建设。通过网络系统建设、区域市场服务中心和工程师服务团队建设等形式,巩固国内外市场;通过对当地气候、交通运输特点的研究,开发因地制宜的轮胎新产品,扩大东北、内蒙等国内市场和北美、欧洲、印度、中东等国外市场;促进轮胎骨干企业之间加强沟通合作,构建全球性销售与服务网络系统,逐步实现产品在国内外的代理或总代理销售模式;积极探索构建现代市场行业合作形式,联合应对国际反倾销;产业集群所在地政府要积极为轮胎企业提供销售网络建设和营销人才培养等方面服务,规范市场秩序,避免恶性竞争,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营销环境。
(二)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按照国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鼓励发展环保型绿色轮胎、工程子午胎、拖拉机子午胎和航空子午胎等高等级子午线轮胎及配套专用材料和设备;限制发展斜交轮胎和力车胎,禁止新建斜交胎项目;逐步淘汰年产50万套以下的斜交胎、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年产1万吨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生产线。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在备案轮胎建设项目时,要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同时要充分考虑产业布局的优化,从严控制新布点建设项目,鼓励现有企业通过技术改造上档次、上水平,形成经济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