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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彭水府发〔2009〕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2008年,县级相关部门和各有船乡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日常监管,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了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经研究决定,对郁山镇、保家镇、高谷镇、汉葭镇、石盘乡等5个乡镇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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