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诊断防治
省疫控中心和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生猪常规流感病的诊断防治,指导养殖场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实行综合防控措施。要全面强化防疫技术措施,加强对大型养殖场、生猪交易市场、屠宰场等地点或地区的消毒,及时排除隐患。组织村级防疫员指导养殖场、散养猪圈舍的定期消毒工作和疫情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五、加强病毒实验活动监管工作
农业部已于5月2日已成功研制出猪感染甲型H1N1病毒RT-PCR检测试剂盒,可在5小时内完成猪感染甲型H1N1病毒快速检测。省疫控中心、市县兽医实验室和其它教学、科研机构实验室在做好检测工作的同时,要严格按《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猪流感”A/H1N1病毒实验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09〕第63号)要求,严格甲型H1N1病毒实验活动审批,未经农业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国外、省外引进甲型H1N1病毒。做好甲型H1N1病毒样本运送管理,严格执行样本运送审批制度,加强样本运送生物安全管理。加强甲型H1N1病毒实验活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严肃查处违法从事实验活动的行为,严格执行实验活动报告制度。
六、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照《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琼府函〔2006〕98号),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必要时快速启动。要健全应急机制,启动已建立的省、市县应急预备队,加强应急物资准备,特别是扑杀、消毒设备要及时配套到位。近期要会同卫生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强联防联控
主动加强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会商制度,加强上下协调、部门协调和区域间协调,及时沟通信息,明确责任分工,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提高防控效能。
八、加强科普宣传
加强宣传普及甲型H1N1流感的知识和防控方法,从海南农业信息网上下载《甲型H1N1流感防控问答》,向饲养户宣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引导饲养户科学养猪,全面做好防控工作。引导消费者消除恐慌心理,正常消费猪肉产品,减少境外疫情对我省养殖生产和猪肉产品消费可能带来的冲击,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