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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开展2009年门头牌匾设置水平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区执法局(分局)要充分发挥门头牌匾整治工作的主力军作用,继续加强同辖区建设、规划。工商等部门的工作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今年国庆前各项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在活动开展工作中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思想动员,重点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耐心说服教育等多种形式做好沿街商户的思想工作,督促自行整改和拆除,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努力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四)严格督导,强化考核。对于76条门头牌匾重点提升整治路段,市局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整治前的问题检查和整治后的考核验收工作,并逐一登记造册和跟踪落实。9月份,市局将对门头牌匾设置水平大提升活动效果进行集中检查验收,凡是通过验收的门头牌匾设置精品街道,市局将按照数量在全年重点工作考核中予以加分;未能按期完成门头牌匾提升整治任务的单位,市局将取消城管执法系统年度“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附件:
门头牌匾重点督办问题查处程序

  一、每月底以前,市城管执法局将在当月城管执法工作情况通报文件中,对下月门头牌匾重点提升路段进行安排。执法督查二处对当月重点督办问题落实情况和下月拟重点提升路段存在问题的情况一并进行检查。
  二、每月初,执法督查二处将本月重点提升路段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以《督办单》形式下发相关单位。
  三、各单位门头牌匾整治工作专干对所有督办问题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并将问题落实到相关中队及责任人。
  四、相关中队及责任人按照市局督办要求,对违规设置的牌匾实施拆除或整改。
  五、每月25日前,各单位门头牌匾整治工作专干对市局督办问题完成情况逐一进行上报。
  六、督办问题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民事诉讼、城中村改造、市政道路改造等客观原因需要延期拆除或改造的,要形成书面情况,由各单位分管此项工作的局长签字后向市执法局进行说明。
  七、督办问题未完成或经核实说明原因不充分的,执法督查二处将实施定量跟踪考核,定量考核结果将实行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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