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落实防灾预案。要在不断完善防灾预案的基础上建立预案公示制度。实行县级领导联系县级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工作制度,并予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也要以“分片区”的方式把每个地质灾害点防灾责任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具体领导并向社会公布,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要组织制作防灾明白卡和避灾明白卡,发放到监测责任人和可能受威胁的每户群众手中,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群众明白。一旦出现险情,乡镇、村(社区)、组防灾负责人要迅速按照预案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
(三)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将汛期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时段,严防死守,确保安全。要继续坚持汛前巡查、汛期排查、重点核查制度,加大巡排查工作力度,及早发现灾害隐患,及时将其纳入监控范围,落实防灾措施,切实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确定带班领导、专人值班。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防灾职责,形成防灾合力。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交通、铁路、规建、农业、城管、旅游、教育、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按工程项目要求做好工程地质工作,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引发其他次生灾害的防范。
(四)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各区县应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要防御区段编制防灾预案,明确监测责任人及监测人。监测工作部署应针对不同灾种的特征、分布情况有针对性的布设并在预案编制中予以说明。监测手段的选择,在危害性大和技术经济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应采用多种方法和仪器监测,配置专业监测人员;对群测群防工作的监测,市、县两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参与地质灾害调查的专业技术队伍和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做好简易监测方案的选择和监测员的培训。对监测项目的测量、数据记录和分析监测设施保护,尤其是出现临灾前兆的判别,险情的及时处理和报告均要求监测人员能较熟练的掌握。
地质灾害的成功预报是取得成功减灾工作效果的前提。目前我市地质灾害预报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市、县国土、气象部门联合发布汛期区域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二是推进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点在出现临灾前兆时进行临灾预报。根据地质灾害的发生前兆提前做出预报,按预案的疏散路线进行撤离,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应急工程处理措施,切实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地质灾害巡回检查。根据我市地质灾害发育分布情况,2009年市国土资源局将安排5条路线对全市地质灾害防御情况开展巡回检查。各检查路线如下:
1. 叙永县地质灾害检查路线
泸州-马岭-水尾-叙永-营山-后山-两河-高峰
2. 古蔺县地质灾害检查路线
泸州-古蔺-永乐-龙山-石宝-观文-椒园-双沙
3. 纳溪区地质灾害检查路线
泸州-纳溪-渠坝-打古-白节-龙车
4. 合江县地质灾害检查路线
泸州-合江-甘雨-先滩-自怀-福宝-凤鸣-九支
5、江阳区、龙马潭、泸县地质灾害检查路线
泸州-泰安-小市-顺河-嘉明
汛期检查工作采取实地调查、座谈及询问等方式对主要危险(隐患)点进行复查,掌握隐患点的动态发展变化趋势,督促落实好防灾措施。对列入市级预案的隐患点检查其防灾组织机构、监测、防治、预报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各区县也要认真组织和落实好汛期巡回检查工作。
(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根据多年来地质灾害防灾经验,“群测群防”监测工作是有效预防地质灾害,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的重要措施。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计划,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地质灾害防灾、识灾、避灾的广泛宣传,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每处地质灾害都必须有明确的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对重要的灾害点,必须填制包括报警抢险措施、避险疏散路线、预警信号等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并发放到村民手中。切实做到管理有人、人员有责、心中有数、防治有效。
(七)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国土、气象、防洪、救灾等部门应加强横向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互通情报,确保市、区县和乡镇之间的信息畅通,达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为制定地质灾害预案和防治措施提供正确依据。
(八)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应急调查制度,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准备与避险,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政府应制订并发布本行政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应急响应责任,增强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和地质灾害主管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县政府要检查监督县、乡政府预案编制工作和预防措施的落实,组织相关部门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大危险点进行汛前检查、汛期巡查,做到心中有数。市气象部门要会同国土部门通过电视、手机短信等信息手段发布市级区域性的气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接到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等级达到四级或四级以上时,应尽快作好防灾预警和防灾准备工作并启动灾害点应急防御预案。
(九)加大资金投入,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保证地质灾害调查、区划、评估、监测、预报、治理所必需的交通、通讯和工作经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鼓励社会捐助,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附件:1. 泸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汛期地质灾害防御责任人及值班电话一览表
2. 泸州市2009年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预案表
附件1:
泸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汛期地质灾害
防御责任人及值班电话一览表
单 位
| 姓 名
| 职 务
| 值班电话
|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 张元平
| 副局长
| 3110411(办)13018157888
|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环站
| 张庆丰
| 站 长
| 3190902(办)13508036080
|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江阳区直属分局
| 丁跃萍
王维跃
| 局 长
股 长
| 2295408(办)13980255511
2287207(办)13060151998
|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纳溪区直属分局
| 朱 益
李义祥
| 局 长
股 长
| 4281899(办)13909082177
4280846(办)13982792187
|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龙马潭区直属分局
| 崔迎兰
何雨峰
| 局 长
股 长
| 2522187(办)13909081638
2522188(办)13882727927
|
泸县国土资源局
| 王明友
翁文贵
| 局 长
股 长
| 8192888(办)13882729969
8192656(办)13508036690
|
合江县国土资源局
| 罗重建
叶志祥
| 局 长
股 长
| 5266051(办)13909084946
5266063(办)13808284464
|
叙永县国土资源局
| 张云模
梁 志
| 局 长
工程师
| 6227255(办)13809083138
6234510(办)13882799203
|
古蔺县国土资源局
| 江勇强
胡思和
| 局 长
站 长
| 7101496(办)13982748856
7101864(办)139824488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