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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9〕9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泸州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泸州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制订本预案。

  一、2009年全市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一)致灾因素分析。通过对多年来地质灾害资料的分析,我市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致灾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往往是人为因素与地质环境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

  1. 自然因素。

  (1)地形地貌。泸州市地形地貌包括山地、丘陵等类型。中低山区分布于长江以南古蔺县、叙永县南部和合江、纳溪部分地区,海拔多在500-1000米之间,切割深度一般在80-200米之间,岩体切割破碎,地形陡峭,多发育滑坡、崩塌灾害;丘陵区主要分布在纳溪区、合江县一线以北的地区,海拔多在300-500米之间,切割深度一般在20-50米之间,地质灾害以小型滑坡、崩塌为主。

  (2)地层岩性。泸州市境内出露最老地层为寒武系下统清虚洞组,最新地层为第四系河漫滩,包括碳酸盐岩、碎屑岩、松散堆积物等。碳酸盐岩类地层主要分布在叙永县城以南的广大地区,溶隙、溶洞、落水洞、地下暗河等岩溶比较发育。由这类岩层组成的边坡一般比较高陡,崩塌较为发育,滑坡、泥石流少见。碎屑岩类地层广布全市,砂岩分布区以崩塌发育为主;泥页岩分布区则滑坡、小型泥石流多见。

  (3)地质构造。全市地质构造总的特点是:长江以南的中、低山区,地壳活动以缓慢抬升为主,构造复杂,断层发育,地层破碎;长江以北的丘陵地区地壳相对平稳,断裂不发育,地层相对较完整。

  (4)其他。包括地下水、地表水、植被分布、地震等。这些因素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因素相互作用,密切相关,有诱发或加速地质灾害发生的作用。

  2. 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主要包括采矿、削坡、爆破、加载等。我市矿产资源丰富,矿产种类较多,不同的矿山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种类也不相同,如石灰石矿、页岩矿露天开采引发滑坡、崩塌灾害,硐室采煤、硫等主要引发地面塌陷、地下水疏干灾害,同时矿山的尾矿和弃渣顺沟乱堆乱放可能诱发泥石流灾害。削坡包括公路、铁路建设削坡、修房削坡、水利工程建设削坡等,削坡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崩塌灾害,不合理的削坡导致自然斜坡抗滑力降低,同时一些削坡过程中的放炮振动使坡体结构发生变化,岩体结构更加疏松,从而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修房、工程建设的加载作用对一些原本处于临界滑动状态的坡体下滑力增大,导致斜坡失稳下滑。

  3. 主要诱发因素。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为降雨。泸州处于川南多雨地区,每年由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占总数的绝大部分,据多年统计资料,全市每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造成的损失一般占全年的70%-80%。

  当连续降雨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雨量在15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将大量发生,各类地质灾害明显增多并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这些地质灾害发育特征表明我市地质灾害发育主要受暴雨分布情况的影响和控制,特别受区域性降雨影响,如2007年7月8日-13日我市泸县等区县发生的洪灾,累计最高降雨量达到436毫米,即使在泸县、合江、江阳区、纳溪区等丘陵区多个乡镇也诱发了大量的地质灾害,造成了较大的财产损失。

  (二)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分析。根据气象资料,我市近年来灾害性天气增多,因此,2009年我市汛期由降雨、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的范围和强度可能有所增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仍很艰巨,尤其是长江以南的纳溪、合江、叙永和古蔺等地。全市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预测分析。根据我市近年来汛前检查、汛期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和7个区县地质灾害综合调查成果,结合我市地质环境条件、降水量预测,经综合分析预测,我市2009年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分为以下3个区域:

  1. 长江以北浅丘区:该区海拔多在300-400米之间。切割深度一般在20-50米之间,地层岩性以侏罗系红层砂岩、泥岩和第四系松散堆积土。本区灾害类型主要以小型滑坡、土溜灾害为主,当发生持续特大暴雨时,主要表现为群发性的小滑坡、土溜,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长江以南-叙永县城以北丘陵、低山区:本区海拔多在350-1000米之间。切割深度一般在50-100米之间,低山区切割深度一般在80-150米之间,地层岩性为侏罗系红层砂岩、泥岩和第四系松散堆积土。地形切割较深,雨量集中,强度大。近年来植被破坏严重,崩塌、滑坡灾害发育,威胁城镇、小学、乡村。该区应加强对灾害监测,以避让为主的原则。

  3. 叙永县城以南低山区:本区为低、中山地区,海拔多在500-1700米之间。切割深度一般在100-200米,地质构造复杂,岩性破碎,地层为寒武系至侏罗系地层,岩性多为砂、泥岩和石灰岩。本区主要发育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和采矿塌陷、地表裂缝等灾害,灾害类型齐全,规模大,分布广,危害严重。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1. 城市规划区:市、县城市规划区内,因建设开挖切坡、堆填等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容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目前主要包括泸州城区百子图至沱三桥沱江沿岸区域、古蔺县城东、西新区及其他城市扩建区域。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市、县规建部门应做好相应的监管工作。

  2. 交通沿线:我市公路、铁路交通沿线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也是防灾重点。主要包括正在建设的川黔高速沿线、即将建设的沿江高速、叙(永)大(村)铁路沿线和纳叙铁路、大纳公路、叙威公路、蔺郎公路沿线及合江通往福宝、自怀景区公路沿线。

  3. 居民聚居点:处于深丘和中低山区斜坡、陡岩下以及泥石流沟口、堆积扇的居民聚居点是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和重点防范区。

  4. 旅游区:主要包括合江县笔架山风景区、福宝、自怀原始森林区,古蔺县黄荆老林和叙永县玉皇觀风景区。

  5. 长江以南中低山区学校:我市处于南部深丘或低山斜坡区的学校属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如:叙永县大石乡凤凰小学受不稳定斜坡威胁,古蔺镇第三小学受滑坡威胁等。

  (五)市级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发展趋势预测分析。为明确防灾职责、完善地质灾害管理制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地质灾害险情与威胁程度划分出不同级别,其中,市级地质灾害危险点为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其标准分别为威胁人口500-1000人或威胁资产5000-10000万元、威胁人口100-500人或威胁资产500-5000万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

  根据上述原则,参照四县三区近几年防灾预案和全市区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确定的重大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为基础,结合我市历年调查了解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危害情况和2009年汛前检查情况,确定39个主要地质灾害危害点纳入市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附件2)并就其发展变化趋势进行了预测分析。

  二、地质灾害防御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交通、规划建设、教育、水利和旅游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分别负责交通沿线、城镇规划区、学校周边、水利设施周边和旅游区等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为重点,认真落实和不断完善基层防灾体系。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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