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有效、废止和失效)的通知
(镇政发〔2009〕4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市政府对2007年12月31日之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镇江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等139件规范性文件被确认有效,《关于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发放〈务工许可证〉的实施办法》等137件规范性文件被宣布废止和失效。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下管理的依据。现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有效、废止和失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有效)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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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江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
| 镇政发〔1991〕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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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镇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 镇政发〔199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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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镇江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
| 镇政发〔1995〕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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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镇江市鼓励留学人员为镇江经济建设服务的若干规定
| 镇政发〔1995〕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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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镇江市确认国有土地权属规定
| 镇政发〔1995〕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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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镇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业保险暂行办法
| 镇政发〔1996〕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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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镇江市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 镇政发〔1996〕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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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镇江市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使用侦察证或其他相应证件暂行办法
| 镇政发〔1997〕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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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镇江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规定
| 镇政发〔1997〕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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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镇江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 镇政发〔1997〕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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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镇江市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 镇政发〔1997〕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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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镇江市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 镇政发〔1997〕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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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镇江市市徽管理暂行规定
| 镇政发〔1997〕2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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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镇江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
| 镇政发〔1997〕2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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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镇江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 镇政发〔1997〕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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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镇江市森林防火办法
| 镇政发〔1997〕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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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镇江市文物保护单位使用保护修缮管理暂行规定
| 镇政发〔1998〕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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