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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航空航天、核电装备、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等5个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三批)的通知


  (三)打造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1.加快集聚发展。制定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抓住产业转移有利时机,依据我省产业特点,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因地制宜,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发挥泰安节能环保产业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淄博节能机电产品制造基地、潍坊节能建筑机械制造等基地建设。重点支持禹城循环经济产业园、鲁北生态工业园、烟台再生资源加工示范区、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等园区发展,形成辐射全省的产业格局。

  2.培育龙头企业。分行业筛选一批产业特色突出、产品链条较长、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打造一批龙头企业。以实施大项目为抓手,在项目管理、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鼓励引导企业整合资源、兼并重组,尽快建立起产业带动效应大、辐射作用强的大企业集团,强化产业基地的竞争优势。

  3.优化发展环境。围绕产业发展目标,鼓励产业基地做强做大,以主导产业为基础,促进产业基地规模扩张,提升竞争能力,积极开展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团队创新,培育基地品牌,鼓励产业基地、企业承办国家级产业发展研讨会、论坛、年会等,扩大影响力,在全省建设一批节能环保产品应用示范区,推广普及节能环保产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环保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促进产业加快发展。一是认真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引导企业用足用好财税政策,各级财税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研究制定财税配套政策,促进产业加快发展。二是积极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企业技术进步,着力推动企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着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三是对国家确定的重点支持项目,各级政府要创新资金筹集方式,调整资金支出结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四是切实落实国家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转型税收政策。五是金融机构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

  (二)推进技术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技术开发经费投入,支持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大学、海外知名大学将研发机构落户我省,带动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加快行业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产学研联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国际合作,扩大招商引资范围,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国外先进技术,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力度,重点突破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广阔的产品,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对符合《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的节能创新成果,给予表彰奖励。

  (三)拓展市场空间。抓住国家增加投入、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市场营销网络,创新产品营销机制,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装备。引导企业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不断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规范市场运作规则,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创新节能环保服务机制,规范服务流程,推广“一站式”服务,大力开拓服务市场,提升服务产业规模。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21号),推动电力设备、机电产品、家用电器等产品的节能认证。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山东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74号),在国家政府节能产品采购清单的基础上,筛选我省通过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制定山东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补充清单,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拓宽我省节能产品销售。

  (四)加强质量管理。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产品标准水平,夯实质量管理技术基础,将质量管理纳入企业的研发、生产、经营和售后服务。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确定品牌发展目标,制定品牌创建的激励政策和措施,努力发挥龙头企业品牌辐射作用,促进形成产业集群品牌。引导企业建立完善标准体系,积极将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及时转化为标准,靠标准占领产业链的高端。

  (五)加强人才培养。营造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鼓励产业基地与培训机构联合培养人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面向产业基地建立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机构。组织有一定管理经验和专业基础的人员进行培训、进修,学习国内外的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建立开发人才资源的有效机制,完善企业员工培训制度,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采用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培养多层次节能环保专业人才,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组织和技术管理水平。

  (六)加强产业引导。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对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强化政策法规保障和产业政策引导。各行业协会要发挥在规划、标准、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作用,强化指导服务,加快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市场行为,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建立行业统计制度,完善产业指标体系。

山东省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09-2011年)
(省经贸委)

  融入当代众多学科先进成果的新材料,是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基础、先导和重要组成部分,世界范围内新材料产业发展已步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新阶段,正在深刻影响和改变着经济发展格局,其规模和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和地区在未来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我省新材料产业快速发展、超前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现状

  我省是材料大省,资源广,加工能力比较强,发展新材料产业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和明显优势,技术水平与综合实力已跃居全国前列。2008年全省新材料产业产值达到6700多亿元,占材料产业的比重达到30.8%,全省新材料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871个,占高新技术企业数的27.7%。全省涉及材料及新材料研究开发的高校、科研单位近30家,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研究开发平台和产业化基地。截至2008年底,国家新材料产业基地5家,成果转化基地2家,国家重点实验室3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1家。在高技术陶瓷、特种纤维、高分子材料等领域占据国内优势地位,形成了具有山东特色的新材料产业,培育出了烟台万华、烟台氨纶、同大海岛新材料、山东东岳、山东工陶、威海光威、泰山玻纤等一批龙头企业和中材高新、莱芜爱地、威海拓展纤维等一批新兴新材料企业。但从我省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对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和要求上看,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产品技术水平不高。从全省情况看,除少数产品外,大部分新材料产品处于中低档次,很多关键技术、前瞻性技术尚未突破。二是产业链条短,基础材料生产能力相对较强,材料应用和后续加工少,制品加工能力较弱,导致产品附加值低,综合配套能力不强。三是产业聚集度不高。我省新材料领域布局比较分散,集群优势难以发挥,影响了新材料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的发挥。四是新材料产品的市场开拓不够。特别是对一些产品比较新、技术含量比较高的新材料产品,市场开拓工作相对落后。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制造业强省建设,抓住工业调整振兴的有利时机,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高技术陶瓷材料、特种纤维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产业领域为重点,依托重点企业,加强产学研联合,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集中优势资源,突破关键技术,拉长产业链,做精做强骨干企业,加快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和园区建设,实现新材料产业的有效集聚,形成上下游产品配套协调加工体系,做大做强做优新材料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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