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药监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三、以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为重点,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主要目标任务:开展以政府为主导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管理、使用全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采购行为;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大力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社区药品零差价销售;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逐步建立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和诊疗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镇江工商局、市药监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四、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

  主要目标任务: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通道畅通和车辆通行费免缴政策落实;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加强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力度;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没有上路执法权限的部门上路执法;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严肃查处各种名目的公路“三乱”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市纠风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林局

  五、以规范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为重点,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主要目标任务: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规范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违规制定收费标准,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违反“三限”政策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文化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