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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等部门关于2009年镇江市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等部门关于2009年镇江市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9〕113号)


市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纠风办、卫生局、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09年镇江市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2009年镇江市药品
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风办、市卫生局、市物价局、
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镇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2009年全市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降低药价,让利人民群众,提升我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水平和效率,并及早做好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接轨的准备工作。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等部委印发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卫规财发〔2009〕7号)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范围和目标

  从2009年起,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网上集中限价采购。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2009年二季度将根据2008年全市药品挂网采购情况,选择临床用量较大的常用药品,组织一次网上集中限价采购试点。主要通过运用价格政策杠杆,限制报价、公平竞价、合理定价,将有关常用药品的采购平均价格总体降低15-20%,以确保这些常用药品的平均进货价格和最终零售价格均不高于周边地区。

  二、集中限价采购程序和内容

  建立科学合理高效规范的集中采购流程,是集中采购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重要保证。集中采购的流程主要有采购准备、网上公告、资料申报、资质审核、供方报价、专家评审、议价谈判、物价备案、挂网采购等阶段。主要有以下四项内容:

  1.限制报价。根据周边城市同品规、同质量层次的平均成交价,并参考2007年度的中标结果,制定此次集中采购药品的“基准价”,作为报价控制线内部掌握。凡供应商报价高于“基准价”的,系统自动排除,不得入围进入议价谈判阶段,以此保证入选品种的平均价格不高于周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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