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焦政文〔2009〕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有效防止和减少了安全事故,确保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弘扬先进,促进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学习先进,努力工作,继续促进焦作生产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焦作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2:焦作市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焦作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县市区(8个)
温县人民政府
沁阳市人民政府
修武县人民政府
解放区人民政府
山阳区人民政府
马村区人民政府
中站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二、先进安委会成员单位(20个)
焦作市公安局
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焦作市交通局
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焦作市监察局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反侵权渎职局
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焦作市人事局
焦作市旅游局
焦作市教育局
焦作市企业发展服务局
焦作市广电局
焦作市气象局
焦作市文化局
焦作市总工会
焦作市环保局
焦作市供销社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焦煤公司
三、先进乡镇办事处(17个)
孟州市西虢镇人民政府
孟州市南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