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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常州市市区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

  各区政府:负责成立区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会商会办;负责住宅小区内移植绿化、建设草坪砖停车泊位,实现绿色停车;拓宽硬化住宅小区内道路,设置道路单侧或双侧停车泊位,规范小区内道路停车秩序;整合资源,鼓励住宅小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将内部或者配建的专用停车楼(场)对住宅小区开放,推行错时停放、有偿使用,共享停车资源。
  市房管部门: 负责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各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会商会办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负责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和验收考评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建设资金的筹集和按时拨付;牵头组织各区政府和市公安、建设、规划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前期调研、规划论证等各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牵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和扶持停车设施建设的投资与经营政策,吸引社会投资,运用市场化模式,建设停车楼(场)。
  市信访部门:负责有关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中的来信来访的接待、转送和交办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妥善化解信访矛盾。
  市发改部门:负责做好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的立项审批工作。
  市公安部门: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会商会办;负责在住宅小区外道路、道板设置停车泊位,规范小区外道路、道板的停车秩序;参与住宅小区内停车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住宅小区的消防监督管理,指导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通道和消防登高面等日常管理工作,对消防隐患进行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督。
  市财政部门:负责住宅小区外道路、道板停车收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
  市建设部门: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会商会办;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解决市民出行难,优化公交站点配置,促使车主改变出行方式;负责停车楼(场)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市规划部门:按照可行性与长远性相结合的原则,编制《常州市市区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规划》;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会商会办;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对新建停车楼(场)进行交通影响分析评价;按规定办理停车楼(场)的相关规划审批手续;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住宅小区配建停车标准。
  市园林部门: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会商会办;负责对移植绿化、占用绿地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管;配合做好绿化调整工作。
  市城管部门:配合做好住宅小区停车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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