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德政办发〔2009〕80号 2009年4月23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一项法定任务和重要职责。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州政府各承办单位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齐心协力、扎实工作,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往细里谋,往实里抓,往深里做,忠实履行好人民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为认真做好今年的办理工作,努力把办理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协参加单位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密切关注构建和谐社会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职,精心选题,深入调研,充分反映社情民意,提出了265件建议和提案。其中交由州政府办理241件(人大代表建议107件,政协委员提案134件),占建议、提案总数的90.94%。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和提案,是其倾听民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和载体。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是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内在要求,是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纽带,是促进政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有效途径。各承办单位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结合已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站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切实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提高承办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高度尊重并充分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把办理工作作为了解民情、关注民生、服务民众的过程,作为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有效手段,作为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不断开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规范办理程序,增进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