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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办理土地违法案件工作指引》的通知


  (六)举报信或其他来源材料;

  (七)查封资料;

  (八)组织机构代码证;

  (九)身份证复印件;

  (十)现场勘测笔录;

  (十一)现场勘测照片;

  (十二)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附件6);

  (十三)土地违法案件询问通知(附件7);

  (十四)土地违法案件询问笔录(附件8);

  (十五)证人证言;

  (十六)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附件9);

  (十七)土地违法案件处理呈批表(附件10);

  (十八)整改违法用地复耕复绿通知书(自行复耕复绿案件,附件11);

  (十九)卫星影像图图斑;

  (二十)鉴定结论;

  (二十一)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图;

  (二十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二十三)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告知书(附件12);

  (二十四)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附件13);

  (二十五)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附件14);

  (二十六)广州市罚款缴款通知书;

  (二十七)整改后现场照片;

  (二十八)土地违法案件结案报告(附件15);

  (二十九)其它认为必要的资料。

  除上述资料外,如有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以及移送公安、检察院、法院或纪委监察部门的案件,还应当补充相应的资料,如《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附件16)《行政处分建议书》(附件17)、《党纪处分建议书》(附件18)等。

  附件:1.国土所巡查土地违法行为日志

  2.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

  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4.查处(协助查处)违法用地告知函

  5.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

  6.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7.土地违法案件询问通知

  8.土地违法案件询问笔录

  9.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10.土地违法案件处理呈批表

  11.整改违法用地复耕复绿通知书(自行复耕复绿案件)

  12.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告知书

  13.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14.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

  15.土地违法案件结案报告

  16.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17.行政处分建议书

  18.党纪处分建议书

  附件1:
国土所巡查土地违法行为日志

  年  月  日巡查中,在  (地址)  发现   (何类违法用地)  行为,现场情况 (见到的场景)   ,询问情况:土地所有权人为 (××村经济合作社或经济联社) ,土地使用人为  (××单位或个人) 。

国土所巡查经办人:(签名)
二○××年×月×日

  附件2:
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
  穗  国土监停〔20  〕  号

×××(单位或个人):
  你(单位或个人)在位于××(地址)地段(做了什么事),进行(建设或填土等),搭建了(厂房或住房)   ,擅自非法占用土地面积  亩,该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  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查处违法用地和矿产专用印章
二○××年×月×日

  附件3: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穗 国土监通〔20 〕  号

××(单位或个人):
  你(单位或个人)在位于××(地址)地段(做了什么事),进行(建设或填土等),搭建了(厂房或住房)   ,擅自非法占用土地面积  亩,该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  条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  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或个人)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改正,(已填土的,复垦破坏的土地;已建设的,拆除地上建筑或设施等),恢复土地原状,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查处违法用地和矿产专用印章
二○××年×月×日

  附件4:
查处(协助查处)违法用地告知函
穗  国土监字〔20  〕  号

××(单位) :
  位于×× (地址) 地段,××(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或填土等),搭建了(厂房或住房等)  ,擅自非法占用土地面积  亩。该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  条的规定。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穗办〔2009〕1号)的规定,请你单位     。处理结果请告知我单位。

××区分局(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印章
二○××年×月×日

  填写说明:
  根据《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最后一栏要针对各单位承担的相应责任填写,并同时抄送相关部门。
  1.若发送单位为各区(县级市)、镇(街)党委、政府,则填写“在  年  月 日前组织对违法用地及其违法建设的制止、拆除、复耕、复绿和没收”;
  2.若发送单位为建设部门,则填写“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得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3.若发送单位为规划部门,则填写“在  年  月  日前对违法建设者得行为进行查处,采取措施制止违法建设”;
  4.若发送单位为城管部门,则填写“在  年  月  日前对涉及非法受纳和排放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制止或对涉及违法用地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5.若发送单位为纪检监察部门,则填写“在  年 月 日前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6.若发送单位为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对于未供水、供电、供气的,填写“不予供水、供电、供气”;对于已供水、供电、供气的,填写“在  年  月  日前停水、停电、停气”;
  7.若发送单位为农业、林业部门,则填写“在接到本函后,对违法用地复耕、复植加强监督,并组织完成验收工作”;
  8.若发送单位为发展改革部门,则填写“不予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或“不予办理项目核准手续”;
  9.若发送单位为工商、环保、文化、公安等部门的,则填写“不予核发有关证件”或“及时查核执照、许可证的核发情况,并进行查处”。

  附件5: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

  编号:穗  国土立〔20  〕 

案 由

 

当事人

单位

名称

 

法定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个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住址

 

电话

 

案件来源

年  月  日巡查发现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主要违法事实

×× (单位或个人)    期间,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在位于(×村合作社)地段范围(做了什么事),违反《土地管理法》第  条的规定,已构成(何类违法用地)行为。

国土所经办人意见

拟立案查处。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国土所

意见

拟同意立案查处,请领导审批。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执法监察大队意见

案件岗承办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大队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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