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津政办发〔2009〕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08〕28号),为切实抓好我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基层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清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基层的应急能力是全部应急管理的基础。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我市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能力有了明显提升,但基层应急管理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基层应急组织机构还没有完全落实,个别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无人抓;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基层应急预案普遍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基层应急机制还不健全,预测预警体系和信息报告制度还不规范;基层应急准备特别是应急资源准备不足,先期处置能力较弱;基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滞后,群众自救互救能力较低。此外,我市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事故灾难隐患较多,基层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诱因复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对此,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有清醒的认识,牢固树立抓基层就是抓大事的意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地把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应急体系,强化源头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为促进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基本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配套,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人民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基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