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G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09〕111号)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
厦国土房〔2009〕101号文悉。经研究, 同意你们报送的位于湖边水库片区观日西路(规划路)南侧,金边路以东,金湫路(规划路)西侧,金碧路(规划路)以北地块(编号:2009G0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挂牌出让工作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挂牌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有关该项目挂牌出让的竞买人资格、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地块规划设计要求等相关事项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