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自报数
| 调整数
| 确认数
| 各项目成本费用占总成本费用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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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林、牧、渔业的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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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造业的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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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工、修理修配的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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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批发和零售贸易业的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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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通运输业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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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筑业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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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娱乐业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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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服务业-饮食业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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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服务业-旅游、广告、代理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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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服务业-中介机构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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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服务业-仓储业、租赁业、旅店业、其他服务业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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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行业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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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费用总额合计[=(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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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的具体事项如下:
1. 贵单位本年度已取得合法凭据未计入成本费用的XX项目支出XXXXXXXXXX元,按税收规定应调增应税成本费用。
2.贵单位在本年度会计核算中少计XX项目支出XXXXXXXXXX元,按税收规定应调增应税成本费用。
3 .贵单位在本年度会计核算中多计XX项目支出XXXXXXXXXX元,按税收规定,应调减应税成本费用。
……
七、应税所得率的审查
(提示:国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采用)(提示:适合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的客户)根据XXXXXX税务局(XXX)XXX号文件的批复,贵单位XXXX年度按照主营项目为XXX,应税所得率为XXX%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上述第六点“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总额的审查”结果,贵单位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
九条,不存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营业务变化情况的问题。
(提示:适合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的客户,而且必须相应出具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根据XXXXXX税务局(XXX)XXX号文件的批复,贵单位XXXX年度按照主营项目为XXX,应税所得率为XXX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上述第六点“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总额的审查”结果,贵单位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
九条,贵单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营业务变化情况,税务机关有可能重新核定贵单位的应税所得率。
(提示:地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采用)
(一)销售(营业)收入的审核
贵单位上一年度及本年度销售(营业)收入如下:
| 销售(营业)收入
自报数
| 销售(营业)收入
审核确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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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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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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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销售(营业)收入是指纳税人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财务费用负数余额、投资收益等。如果该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成本费用)方式的,则指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
(提示:适合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的客户)(二)根据XXXXXX税务局(XXX)XXX号文件的批复,贵单位XXXX年度按照主营项目为XXX,应税所得率为XXX%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上述第六点“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总额的审查”结果,贵单位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
九条,不存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营业务变化情况的问题。
[提示: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在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审核确认数对应的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内的采用]
按照上述第七点(一)“销售(营业)收入的审核”结果,贵单位不存在应税所得率调整的问题。
[提示: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不在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审核确认数对应的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内的采用,而且必须相应出具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按照上述第七点(一)“销售(营业)收入的审核”结果,税务机关有可能重新核定贵单位的应税所得率。
(提示:适合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的客户,而且必须相应出具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二)根据XXXXXX税务局(XXX)XXX号文件的批复,贵单位XXXX年度按照主营项目为XXX,应税所得率为XXX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上述第六点“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总额的审查”结果,贵单位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
九条,贵单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营业务变化情况,税务机关有可能重新核定贵单位的应税所得率。
八、应纳税所得额的审查
(提示:国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采用)经审核,贵单位收入总额XXXXXXXX元,成本费用总额XXXXXXXXXXXX元,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XX%,在XXXXXX税务局(XXX)XXX号文件批复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不会发生改变的前提下,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XXXXXXXXXXXX元。
(提示:地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采用)贵单位本年度申报可享受所得减免优惠金额XXXXXX元,其中:XXXXX项目XXXXX元……(提示:要分减免所得额具体项目披露具体情况)。经审核,贵单位收入总额XXXXXXXXXXXX元,成本费用总额XXXXXXXXXXXX元,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XX%,在XXXXXX税务局(XXX)XXX号文件批复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不会发生改变的前提下,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XXXXXXXXXXXX元。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所得减免优惠金额XXXXX元,其中:XXXXX项目XXXX元、……(提示:要分减免所得额具体项目披露具体情况),减除减免所得额后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XXXXX元,确认数比申报数调增/调减XXXXXXX元。
[提示:按照收入总额及核定应税所得率计税的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按照成本费用及核定应税所得率计税的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总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九、应补(退)所得税额的审查
(一)经上述审查调整后,确认贵单位本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为XXXXXXXXX元,贵单位本年度申报应纳所得税额XXXXXXX元,确认数比申报数调增/调减XXXXXXX元。
(二)减免所得税额的审查
(提示:国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采用)贵单位本年度申报减免所得税额XXXXXX元,其中:本纳税年度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税率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XXXXXXXXX元。经审核,贵单位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减免所得税额XXXXX元,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税率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XXXXXXXXX元,确认数比申报数调增/调减XXXXXXX元。
(提示:地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采用)贵单位本年度申报减免所得税额XXXXXX元,其中:XXXXX项目XXXXX元,……(提示:要分减免所得税额具体项目披露具体情况)。经审核,贵单位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减免所得税额XXXXX元,其中:XXXXX项目XXXXX元,……(提示:要分减免所得税额具体项目披露具体情况),确认数比申报数调增/调减XXXXXXX元。
(提示:国地税经管符合规定条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增加以下披露)
经对贵单位XXXX年度生产经营活动情况的审核,我们认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贵单位在XXXX年度符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条件,现对贵单位填报的《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所列情况予以确认。
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编码:
生产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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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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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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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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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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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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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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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期限
| 至
| 第一次获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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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有关情况(所属期: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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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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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征收方式
| □查账征收□核定征收
| 是否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 □是
□否
| 企业类别
| □工业企业
□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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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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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元(标准值≤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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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从业人数
| 年初从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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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末从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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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平均
从业人数
| 工业企业: (标准值≤100人)
其他企业: (标准值≤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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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资产总额
| 年初资产总额
| 元
| 年末资产总额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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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平均
资产总额
| 工业企业: 元(标准值≤3000万元)
其他企业: 元(标准值≤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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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认贵单位本年度实际已预缴所得税XXXXXXXX元(不含稽查查补以前年度的所得税),年末应补(退)所得税XXXXXXXXXX元。
附件:
1. 已(或未)经我们审查调整的贵单位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主表及附表
(提示:国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需附送主表及附表一;地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需附送主表及附表一、附表二。发表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结论的附表填列的数据必须是经审查调整后确认的数据,发表无发表明意见、否定意见结论的附表填列的数据是纳税人编制未经审查调整的数据)
2. 贵单位编报的XX年第四季度/第十二月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3.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XXX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税务师:
中国·广东 中国注册税务师:
XXXX年XX月XX日
说明事项:
1. 本报告格式适合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纳税人使用。
2. 纳税人如果未发生有关应税收入、成本费用的调整事项,应保留标题并以文字说明未发生相关事项。
3. 经审核的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表要纳税人盖章确认才能成为有效的申报依据。
4. 本报告格式正文应统一使用宋体四号字(表格除外)、行距为1.5倍。
5. 本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的正文、附件等所有页面,均必须按顺序编号,并骑缝加盖事务所公章方为有效。
《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首 页
鉴 证 报 告 类 型√
| □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
□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
□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
|
□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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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户 企 业 所 得 税 征 收 方 式√
| □查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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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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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户 全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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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的区、县级
市税务局及管理科(税务分局、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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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区、县级
市税务局的纳税人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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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区、县级
市税务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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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鉴证报告的事务所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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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在地税局的纳税人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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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在国税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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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在地税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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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收 管 理 员 的 审 核 意 见
| 签名: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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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单位)
报告文号:
备案号:
XXXX:
我们接受委托[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编号:XXXX],对贵单位税款所属期间XXXX年 XX 月XX日至XXXX年 XX 月XX日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贵单位的责任是,设计、实施和维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纳税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以确保贵单位编制的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并如实纳税申报。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
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试行)》(国税发〔1999〕第193号)、《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10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对申报表反映的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实施鉴证,并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主要披露以下内容)
(一)简要评述客户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提示:
(1)有关评述应与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底稿)保持一致,详见底稿“索引号:1-6 页次企业提供资料清单:--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需提供的资料--4、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内控制度”、“ 索引号:1-5 页次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调查问卷 :”;
(2)该评述应与出具鉴证报告的类型一致;
(3)要特别重视对“长亏不倒”客户以及税负偏低客户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评述 ]
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名称
| 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已建立
| 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适用
| 对内部控制进行符合性测试是否发现得到有效执行
| 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产生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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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高
| 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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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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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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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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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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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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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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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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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及劳务提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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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采购、收发、保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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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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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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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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