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格式的通知
(穗国税发[2009]106号 2009年4月10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切实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及审核事项说明(范本)〉统一格式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24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对省局格式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完善后的《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格式有两种,分别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单位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单位,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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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 证 报 告 类 型√
| □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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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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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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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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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户 企 业 所 得 税 征 收 方 式√
| □查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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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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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客户主营业务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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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户 全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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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的区、县级市税务局及管理科(税务分局、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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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区、县级
市税务局的纳税人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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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区、县级
市税务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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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鉴证报告的事务所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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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在地税局的纳税人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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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在国税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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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在地税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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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收 管 理 员 的 审 核 意 见
| 签名: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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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适用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单位)
报告文号:
备案号:
XXXX:
我们接受委托[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编号:XXXX],对贵单位税款所属期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贵单位的责任是,设计、实施和维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纳税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以确保贵单位编制的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并如实纳税申报。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
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试行)》(国税发〔1999〕第193号)、《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10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对申报表反映的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实施鉴证,并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主要披露以下内容)
(一)简要评述客户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提示:
(1)有关评述应与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底稿)保持一致,详见底稿“索引号:1-6 页次 企业提供资料清单:--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需提供的资料--4、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内控制度”、“ 索引号:1-5 页次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调查问卷 :”;
(2)该评述应与出具鉴证报告的类型一致;
(二)简要评述客户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简要陈述对客户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提示:例如对《准则》规定的截止性测试、函证、分析性复核程序等等的说明。由于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上2007年和2008年存在税率差异(法定税率分别为33%和25%),因此要特别重视对货币资金、应付款项、存货、预提费用等与收入和成本费用密切相关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截止性测试。
(提示:第一大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也可以采用以下表述)
(主要披露以下内容)
(一)注册税务师对委托人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
重要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的审核说明
对贵单位纳税年度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重要内部控制的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名称
| 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已建立
| 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否恰当
| 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是否发现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 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产生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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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高
| 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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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方面防范现金结算收入脱离法定账册核算和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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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管理防范银行结算收入脱离法定账册核算和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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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进销存管理方面防范瞒报收入、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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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具和接受管理方面防范瞒报收入、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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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记账凭证真实、合法、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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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负债类会计账户的管理,防范瞒报收入、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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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认为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其他重要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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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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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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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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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1)应注意上述评述与出具鉴证报告的类型的相关性,以下情况不得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① 对适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收入总额)”的委托人,评述其与收入核算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产生重大错报风险为“高”;
② 对适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成本费用)”的委托人,评述其与成本费用核算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产生重大错报风险为“高”;
(2)如果委托人未建立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例如“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收入总额)”的委托人未建立与收入核算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或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不恰当,或对相应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发现没有得到有效执行,而注册税务师对影响企业所得税申报可靠性的内部控制导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产生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为“低”,必须另行说明原因。
(二)注册税务师对现金、存货监督盘点的情况说明
提示:
1. 注册税务师必须全程参与监督盘点工作,并实时锁定监督盘点结果的账实差异,同时分析原因,不能以纳税人盘点好后的结果作抽查替代监督盘点工作
2. 注册税务师一般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实物资产(如现金、存货等)进行监督盘点,如果改用进场检查日的监督盘点进行替代,应用永续盘存法追踪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记录是否正确;
3. 如果对现金、存货监督盘点的结果账实不符,且有可能影响“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收入总额)”的委托人收入核算的可靠性,或有可能影响“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成本费用)”的委托人成本费用核算的可靠性,不得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三)注册税务师对年末银行存款审验情况
委托人声明拥有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 银行对账单的年末余额
| 委托人已收到而银行未入账的金额
| 委托人已支付而银行未入账的金额
| 调整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
| 银行日记账年末余额
| 银行已收到而委托人未入账
| 银行已支付而委托人未入账
| 调整后银行日记账余额
| 调整后账实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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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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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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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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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果年末银行存款审验的金额账实不符,且有可能影响“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收入总额)”的委托人收入核算的可靠性,或有可能影响“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成本费用)”的委托人成本费用核算的可靠性,不得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四)简要陈述对货币资金、应付款项、存货、预提费用等与收入和成本费用核算密切相关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截止性测试、函证、分析性复核的情况
提示:对“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收入总额)”的委托人,可不对与成本费用(经费)核算密切相关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截止性测试、函证、分析性复核;对“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成本费用)”的委托人,可不对与收入核算密切相关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截止性测试、函证、分析性复核;
(五)注册税务师对委托人《利润表》的异常项目或异常变动项目的审核说明
项 目
| 行次
| 本年累计数
| 去年累计数
| 增减额
| 增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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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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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营业成本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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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毛利率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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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金及附加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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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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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销售费用率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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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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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管理费用率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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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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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务费用率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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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损失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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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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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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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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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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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营业外收入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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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营业外支出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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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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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对委托人《利润表》的异常项目或异常变动项目的审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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