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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JG0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JG0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09〕114号)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

  厦国土房〔2009〕108号文悉。经研究, 同意你们报送的位于集美区乐海路东北侧,嘉庚体育馆东南侧地块(编号:2009JG0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挂牌出让工作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挂牌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有关该项目挂牌出让的竞买人资格、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地块规划设计要求等相关事项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处理。

  三、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安排及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要求等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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