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嘉兴市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9〕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境内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嘉兴市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公安积极牵头,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由联席会议统筹研究全市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制定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规划,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市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预防和打击危害管道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我市输油气管道的安全运营。
二、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农业经济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支队、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嘉城集团,各县(市、区)政府,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等单位组成。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市公安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通报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情况,分析研究安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跨区域和跨部门的安全保护问题,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安全保护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四、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和任务,切实承担起所辖区域内输油气管道的安全保护工作。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