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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劳动保障工作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劳动保障工作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
(嘉政发〔20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8年,我市各级政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创新,努力进取,全面并超额完成了省、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嘉政发〔2008〕6号文件精神,通过对各县(市、区)和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劳动保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全面考核和综合评审,市政府决定,平湖市、秀洲区、南湖区、嘉善县、桐乡市、海盐县、海宁市政府和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为2008年度劳动保障工作考核优秀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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