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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嘉政发〔2009〕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8年,我市各地在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强化服务,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项指标位于全省先进水平。为鼓励先进,巩固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南湖区人民政府等8个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嘉兴市卫生局等26个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 2008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县(市、区)名单

  2. 2008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 位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1:
  2008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

  先进县(市、区)名单

  南湖区人民政府

  秀洲区人民政府

  嘉善县人民政府

  平湖市人民政府

  海盐县人民政府

  海宁市人民政府

  桐乡市人民政府

  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附件2:
  2008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

  先进单位名单

  一、市级机关

  嘉兴市卫生局

  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委宣传部

  嘉兴市教育局

  二、南湖区

  南湖区计划生育与卫生局

  新丰镇人民政府

  余新镇人民政府

  三、秀洲区

  秀洲区计划生育与卫生局

  王江泾镇人民政府

  王店镇人民政府

  四、嘉兴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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