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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嘉政发〔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9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专业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另行下达。

  200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调控目标是:

  --全市生产总值增长9%;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

  --进出口总值增长15%;

  --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为1.8%;

  --实际利用外资13.8亿美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

  --居民消费价格增长控制在2008年涨幅以内;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4%,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3.5%,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6%;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之年。为确保200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各地、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两创”总战略,以转型升级为主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保增长、促转型、抓统筹、重民生,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确保三大需求稳定增长。抓住机遇,推动实施一批有利于发展方式转变和发展环境改善的重大项目,保持投资稳定增长;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扩大消费;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保持出口稳定增长。

  二、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积极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加快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增强科技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

  三、深化改革开放。大力实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和经济体制改革;深化接轨上海首位战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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