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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贯彻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贯彻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贯彻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玉林市贯彻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意见》(桂政发〔2008〕37号,以下称《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玉林市位于广西东南部,是华南沿海发达地区与西部内陆地区的结合地带。全市河流分布比较均匀,水量较充沛,水资源丰富。全市有鱼类、虾蟹类、两栖类、爬行类等水生生物80多种。

  长期以来,我市十分重视水生生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定了《玉林市养殖水域规划》(玉政发〔2005〕27号),建立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环保、水利、交通等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较为完整的监管体系,初步建成了与养护工作相适应的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工农业生产发展和人们生活活动的日益增多,水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特别是电毒炸鱼屡禁不止以及水利工程的建设等,严重破坏了水生生物栖息地和生存环境,我市90%的鱼类产卵场、越冬场已经基本丧失,渔获物低龄化、小型化、低值化情况加剧,渔业资源补充群体严重不足,平均营养级下降,部分水域呈现生态荒漠化的趋势,珍稀水生野生生物濒危程度加剧,水生生物生态环境日趋脆弱,水生生物资源急剧衰退甚至枯竭。

  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条件,创建和谐的生态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对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水生生物及其生态系统,与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共同构成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提高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性,维护水域生态平衡,避免和减少水域生态灾害的发生,对改善景观和人居环境,控制外来有害物种侵入,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统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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