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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冀建传真[2009]1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石家庄市、保定市园林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促进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的持续好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市逐级传达部署,落实到基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措施,要针对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主动配合和统筹协调意识,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措施,严密防范各类事故

  近期来,我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结合事故特点,认真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排查重点包括:

  (一)建筑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等专项施工方案落实以及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宿舍、食堂、围墙等临时设施使用状况。

  (二)城镇供水、供热和燃气设施的运行状况以及对紧急事件的处置方案等。

  (三)旅游景点包括公园、风景名胜区景点、游乐设施、城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状况。通过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四)开展危旧房屋的排查工作,消除隐患,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认真做好房屋拆迁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五)加强消防安全,施工现场要对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消防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用的油漆、苯板、乙炔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加强监管,动用明火实行审批制度,确保现场消防安全;物业服务单位和和房屋管理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居委会的沟通,做好居民消防安全常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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