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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省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省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的通知
(德政发〔2009〕6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2009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七彩云南(德宏)保护行动目标责任书”内容,确保完成我州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云南省环保厅制定印发了“德宏州2009年度省级重点污染减排项目”,其中,结构减排项目1个,工程减排项目13家,新开工项目3家。现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09年省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的通知》(云环发〔2009〕4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政府,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污染减排工作任务。

  2009年省级重点污染减排项目的顺利完成,是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的《七彩云南德宏保护行动2009年度工作责任制考核责任书》重要考核依据,对没有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地方、部门和企业,将按照有关行政问责的规定实行问责。为进一步做好全州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全州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开展好本地区污染减排工作。2009年度污染减排工作任务重,全州化学需氧量削减0.5万吨(不含结转项目),削减量在全省排在第二位,这就要求2009年度各县市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减排项目的完成;

  二、州、县市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认真开展好现场监察工作。2009年度污染减排省级重点项目中,对结构减排项目芒桑水泥厂,新开工项目瑞丽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陇川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潞西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要继续加大现场监察力度,做好现场监察笔录,督促企业完成年度污染减排任务;

  三、加大对盈江县盏西糖厂、潞西市奥环糖厂、梁河县梁河糖厂,勐养糖厂等4家企业的工作力度。要求4家糖厂制定减排工程建设方案和建设进度计划,并报州、县市环保部门备案,4家企业务必在2009年10月31日前完成减排工程,确保减排目标任务的按期完成;

  四、对已完成减排工程的2009年度省级重点污染减排项目,请各县、市环保部门和各企业在2009年4月10日-4月25日前,按照有关减排上报材料要求,报送各企业减排材料一式三份至州环保局污染控制科,逾期未上报的,视为未完成,不记减排量;联系人:李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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