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审查机构认定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注册资本金变更
1、审查机构章程修正案;
2、股东决议和股东出资证明;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
4、审查机构认定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变更
1、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股东决议;
2、审查机构章程修正案;
3、法定代表人技术职称证、一级结构注册执业证书(加盖执业印章)复印件和审查人员认定表;
4、出资人有变化的,应提供股东出资协议;
5、审查机构认定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五)技术负责人变更
1、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
2、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注册执业证书(加盖执业印章)复印件和审查人员认定表;
3、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副本复印件)。
(六)人员变更
1、审查人员认定表;
2、本人的身份证、技术职称证、注册执业证书(加盖转注后的执业印章)复印件;
3、原单位解聘证明;
4、审查机构的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单(聘用退休人员和依托本勘察设计单位人员不提供养老保险单,但依托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出具养老保险证明);
5、本人原单位业绩证明(既原单位对本人从事勘察设计业绩的证明)。
变更审查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金的,应将审查机构认定证书正、副本原件交回发证机关,换发新证书;变更地址和技术负责人的,由发证机关在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副本中填写变更事项。同时变更2项以上事项的,相同材料不重复提供,统一装订成册。
审查机构变更以上事项均应填写《施工图审查机构变更事项申请表》,与应提供材料同时提交发证机关,材料齐全有效的一个工作日办结,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施工图审查机构变更事项申请表》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施工图审查机构变更事项申请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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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别
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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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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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变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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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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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或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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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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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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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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