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扩大开放,大力支持州内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加大对外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围绕全州产业结构调整,积极鼓励和支持州内企业到周边国家投资办厂、合作开发资源、开展经贸合作和推行毒品替代种植。简化审核手续和程序,提供多种产品创新与外汇服务,落实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在用汇上方便各类企业。积极探索推进中缅银行合作途径,推动中缅银行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工作,开创中缅边境人民币银行结算的新局面。积极推进“中缅瑞丽──木姐跨境经济合作区”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推进德宏与周边国家的金融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外汇收支便利化。
(六)积极探索,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
要结合我州实际大力推进金融企业改革创新。各级政府要高度关注商业银行经营状况与运行情况,积极支持商业银行落实改革措施。要加快金融改革步伐,积极争取在瑞丽姐告引进设立富滇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或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在人民币支付结算、外汇便利化服务等方面为扩大对外贸易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金融配套服务。要加强对农业银行改革问题的调研和支持。积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改革。银监分局要组织村镇银行筹备实施工作,2009年争取在潞西市组建成立一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吸收县域社会资金,重点服务其它金融机构服务不到的乡、村。要通过试点,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全州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规划的实施。各级金融机构要重视推动金融创新,促进德宏金融结构优化和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引导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增强产品和服务的开发能力,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和市场需求。督促金融机构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转变观念、理性发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七)加强保险服务和宣传,切实履行保险职责
保险机构要高度重视保险在提供经济补偿、提升居民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创新保险产品,通过提供良好的保险服务,消除居民在医疗、养老方面的顾虑,促进扩大消费。要树立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识,大力发展农村保险市场,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挖掘农村内需市场潜力。要与农村金融组织紧密携手,积极推广能切实满足农民需求的信贷产品,增强农民抵抗意外风险的能力,为有效促进农村需求提供保险服务。要发挥风险管理、专业服务、规模经营的优势,通过积极参与和服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促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服务的深入开展和广泛覆盖。要努力培育健康有序的保险市场,为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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