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与日本东丽精细化工株式会社合资改扩建二甲基亚砜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知
(冀发改外资[2009]313号)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与日本东丽精细化工株式会社合资扩建二甲基亚砜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请示”(沧发改外资[2009]138号)收悉,依据《河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对该项目予以核准,核准内容如下:
一、同意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与日本东丽精细化工株式会社合资改扩建年产10000吨二甲基亚砜项目。
二、项目总投资15374.08万元人民币(折2244.39万美元,汇率按1:6.85计算,下同),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4658.92万元人民币(含进口设备415.75万美元)。项目注册资金9993.15万元人民币(折合1458.85万美元),其中中方以现有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专利许可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3450.33万元人民币和现金546.93万元人民币合计3997.26万元人民币(折合583.54万美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日方以875.31万美元(折人民币5995.89万元)现汇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0%。注册外资金人民币5380.93万元(折合785.54万美元)由合资公司向中石化财务公司贷款解决。
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二甲基硫醚合成单元和二甲基亚砜合成精制单元改扩建。新增二甲基硫醚合成反应器一台,二甲基硫醚产量由原每年6000吨提高至每年9300吨。改造并建设二甲基亚砜单元主装置一套,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0吨二甲基亚砜。本项目采用酸性气-甲醇法和二氧化氮法生产工艺,每年可消耗炼油产生的酸性废气560万标准立方米。配套建设焚烧炉一台。
四、该项目选址在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现有厂区内,占地面积12575.8平方米,不需新征土地。水、电、暖等配套设施由中方供给。项目建设期2009-2010年。
五、项目合资年限40年,合资期间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并共担风险。
六、本项目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节能技术,用能总量及能源消费结构基本合理,选用的设计方案和节能措施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的政策要求。请你委负责督促项目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节能减排政策,采取切实措施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