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郊森林及环城防护林。造林面积0.99万亩,具体实施:扶沟县0.25万亩;太康县0.01万亩;淮阳县0.11万亩;沈丘县0.02万亩;项城市0.09万亩;川汇区0.17万亩,市本级0.34万亩。
(五)村镇绿化工程。造林面积7.6379万亩,具体实施:扶沟县0.48万亩;西华县0.3979万亩;商水县2.04万亩;太康县0.85万亩;鹿邑县0.45万亩;郸城县0.95万亩;淮阳县0.28万亩;沈丘县1.5万亩;项城市0.42万亩;川汇区0.27万亩。
(六)中幼林抚育。实施面积17.7961万亩;具体任务是:扶沟县1.982万亩;西华县0.437万亩;商水县2.4378万亩;太康县1.5664万亩;鹿邑县1.7978万亩;郸城县3.4208万亩;淮阳县1.9089万亩;沈丘县1.4479万亩;项城市2.0767万亩;川汇区0.7208万亩;太康县1.5664万亩。
(七)林业产业工程。任务1.31万亩。具体实施:扶沟县0.44万亩;西华县0.18万亩;商水县0.15万亩;太康县0.08万亩;鹿邑县0.03万亩;淮阳县0.04万亩;沈丘县0.05万亩;项城市0.29万亩;川汇区0.05万亩。
(八)生态县建设。2009年完成林业生态县创建任务的县是:太康县、淮阳县和郸城县。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省政府[2007]81号文件精神和本县市区生态建设规划,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生态市建设2008年我们开了一个好头,取得了辉煌的成绩,2009年是我市生态建设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一年。因此,各级政府要把林业生态建设放到首要位置,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完成2009年度的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同时做好造林检查验收工作,并把检查结果和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大力推进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林业生产是一项公益事业,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支持。一是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大办林业。二是各部门通力协作,各有关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促进造林绿化平衡发展。三是加强部门绿化,提高单位绿化面积,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四是建立健全领导办绿化点和义务植树基地,使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基地化。
(三)加强林权制度改革,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加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办法和措施,稳定林木所有权,放活使用权和经营权,保证受益权。把“谁造林、谁管护、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要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创新造林机制,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渠道,鼓励集体或个人以独资、合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造林。各级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金融部门要放宽贷款条件,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注入改革活力和经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