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定环保热电工程调整建设规模等事宜的函
(冀发改函〔2009〕85号)
省建设投资公司:
你司《关于调整保定热电项目建设规模的请示》(冀建投〔2009〕9号)和省工程咨询研究院评审意见(冀咨项目评审一〔2009〕13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保定环保热电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进行如下调整:
一、建设规模调整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
二、相应设备调整为安装日处理600吨机械炉排型垃圾焚烧炉2台,12MW凝汽式轮机2台和12MW发电机组2台。
三、项目总投资调整为48802万元,由申请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