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并举,形成联动发展效应。加大光伏产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产业集聚、技术合作和资源共享。通过信息发布、项目推介、产业引导等形式,鼓励国内外光伏产业制造厂商、研发机构来我市投资办厂和建立研发中心,在注册、用地、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鼓励光伏产业企业“走出去”,通过投资、合作等方式建立硅原料基地,完善营销网络,破解产品原料采购难题,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
(二)拓展光伏产品应用领域。
1.加强产品市场预测分析。及时掌握光伏产业发展趋势、国内外政策扶持状况及产品销售市场情况,协助企业做好市场预测分析,积极防范市场风险,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2.加强示范引导。发挥政府引领导向作用,逐步把光伏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优先选用各类光伏产品。采取企业和政府共同投资的方式,在市区主要道路采用太阳能路灯、太阳能交通信号灯、太阳能户外广告牌等,逐步推进光伏示范工程建设;鼓励在大型公共建筑物应用太阳能光伏电池发电装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自用有余的可并网运行,逐步扩大光伏建筑材料、户用光伏电源和公共场所太阳能照明工程的应用领域,发挥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鼓励政府采购,把光伏产业的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3.配套培育生产性服务业。利用我市独特区域优势,大力发展光伏产业设计、研发、信息、中介、贸易等生产性服务业,规划建设光伏产业专业性物流市场,加强对企业生产的上、中、下游诸环节的服务和链接,整合资源,形成特色,辐射周边,加快光伏产业集聚区建设。
(三)强化创新服务。
1.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建立市光伏行业技术研发、检测中心,重点推进光伏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平台。加强自主创新,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光伏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嘉兴应用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等科研机构的作用,搭建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交流平台。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突破技术瓶颈,提高太阳能电池转换效率和新型非晶硅太阳能电池等技术开发水平。
2.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积极落实人才引进政策,依托高等院校和专业研发机构,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特别是本地高校的合作,采取上门招聘、订单培养、定向招生、委托培训等多种形式,重点培养一批高层次光伏产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高素质的产业工人,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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