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嘉政办发〔2009〕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光伏产业呈现飞跃式发展态势,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中的地位作用和贡献份额不断提高。为进一步加快光伏产业发展,培育光伏产业集群,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按照“企业为主、市场导向、政府推动、自主创新”的要求,以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为动力,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业层次为核心,突出重点,择优扶强,延伸产业链,着力打造国内光伏产业集群发展、创新发展高地,浙江省光伏产业主要基地,我市工业经济发展重要阵地。
二、发展目标
根据我市光伏产业现有区域特点和发展基础,突出提升原料冶炼技术水平和电池组件产品档次及扩大应用领域等关键环节,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技术含量、降低生产成本为目标,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延伸两端产业链,至2012年,争取全市光伏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成为我市新兴支柱产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光伏骨干企业,其中销售额超100亿元企业1家,超50亿元企业2家,超10亿元企业10家。
三、工作重点
(一)打造国内光伏产业高地。
1.加快建立光伏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重点培育以嘉善姚庄、海宁袁花、秀洲新塍、平湖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桐乡经济开发区等为基地的光伏产业集聚区,形成太阳能光伏产业孵化、转化、成长、壮大的块状产业集群。按照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快光伏产业集聚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严把环评、安评、能评等项目准入关,提升光伏特色产业基地的生态化、集约化水平。加强项目后评估管理,完善节能环保长效监管机制,促进产业培育和节能环保协调发展。引导关联产业向“大、高、精、新”方向发展,向产业基地集聚,提高专业化、协作化水平。
2.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培育光伏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光伏产业龙头企业,形成全市光伏产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配套企业的梯次结构。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联合重组,通过上市融资、收购兼并等方式做大做强。发挥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内部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强化品牌意识和标准意识,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鼓励企业瞄准国内外同行先进,采用国际标准,实施赶超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