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郑昔公路郑口大桥及引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郑昔公路郑口大桥及引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发改交通[2009]263号)


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衡发改交能(2008)81号《关于上报郑昔线郑口运河大桥及引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省交通厅冀交函规(2008)136号《关于省道郑昔公路郑口大桥及引线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以及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冀咨项目评审二(2009)130号《关于郑昔线郑口运河大桥及引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郑口运河大桥在李贤屯村南(山东境内)与故城县五股河村北之间建设,全长约945米;引线工程起自大桥西桥头,向西经五股河和兀兰屯村北、葛村村东,终于邢德公路,全长约6.5公里。本项目全部在现有公路上建设,不需新增占地。
  二、同意郑口运河大桥采用桥面净宽12米建设,汽车荷载为公路-Ⅱ级。引线工程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1.4米,桥涵与路基同宽。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各结构层厚度通过计算确定。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2003)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