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河北南网农网完善项目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冀发改投资[2009]294号)
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沧州、衡水市发展改革委,河北省电力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中西部地区农网完善项目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597号)要求,根据河北省电力公司《关于报送2009年河北南网农网完善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的请示》(冀电发展[2009]31号),现将河北南网农网完善项目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资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河北南网农网完善项目2009年计划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0万元(占20%),银行贷款48000万元(占80%)。按设区市分别为,邯郸市10500万元,邢台市10100万元,石家庄市14000万元,保定市11900万元,沧州市8000万元,衡水市5500万元。
河北南网农网完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与改造35千伏线路140公里、10千伏线路2237公里,新增及更换配变10780台、容量1315兆伏安。具体项目和投资详见河北南网农网完善项目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附后)。
二、有关要求
有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是农网完善项目的行政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负责做好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要为农网完善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河北省电力公司是河北南网农网完善项目的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投资的统贷统还,要按照国家一、二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农村电网完善项目计划、投资、工程质量、物资及设备招投标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办法,确保农网完善项目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要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农网完善项目资金安全。严禁截留、滞留、挤占、套取和挪用工程资金。农网完善项目设备物资采购须公开招标,按招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工程进展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定期向我委报告,全部项目竣工后按照国家一、二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有关办法组织验收。
附件:河北南网农网完善项目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略)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