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嘉兴市2009年城市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8.市建委要完善行人、非机动车道、无障碍通行系统的规划与建设,要合理规划、建设地下空间步行道系统,逐步建立连续、舒适、畅通的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组织系统。进一步完善已改造的越秀路等道路交通设施,满足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条件。

  9.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公安局要建立和完善城市交通安全设施投资、建设和维护机制,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已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的,要制定具体计划,落实经费,明确责任,尽快完善。要解决交通安全设施维护中多头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

  10.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在城市旧城改造、新城区建设、工程施工中,严格落实地下管线综合设计建设方案,减少城市道路的重复开挖。进一步规范道路开口审批管理,城建部门在道路开口审批时,应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三)优化交通组织,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11.由市公安局牵头,建立和完善指路信息系统,规范城区限速、让行、指路等标志设置,对城乡结合部道路和城市主、次干道、支路交通标志标线进行排查、清理,重点解决城市道路指路标志信息方向性、连续性、系统性不足问题,完善城市道路、桥梁引导标志标识系统。

  12.由市建委、市公安局负责,加强行人横向过街系统建设。要优化行人横向过街设施分布,优化行人过街信号配置,进一步增加行人过街动静态指示标志,对中山路(交通文明示范路)路口及双向六车道以上道路增设二次过街安全设施,推动建立安全、连续、舒适的横向过街系统。

  13.由市建委、市公安局负责,进一步提高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渠化设计水平,加快已建成道路的渠化改造。对有条件的道路交叉口实行展宽处理,对有机非绿化隔离带的道路交叉口通过调整部分绿化隔离带增加道路进口车道和出口车道,提高路口交通信号的智能化管理水平,提高通行能力。

  14.由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通局负责,调整优化市区交通组织。合理调控区域的交通流总量、合理设置步行街、实施微循环交通组织,进一步提高市区道路通行能力。控制外籍摩托车进入中心城区,并逐步扩大摩托车行驶的控制范围。进一步优化城市公交线路布局,完善公交换乘系统建设,充分发挥枢纽站作用,实现公交站点资源共享,提高城市公交和郊区公交线路的换乘效率。

  15.由市公安局牵头,加强交通秩序的综合整治。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管理力度,规范车辆停车秩序,严厉查处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

  16.由市残联牵头,市公安局配合,尽快制定残疾车载客运行的最终退出方案,实施残疾人专用车置换工作。

  17.由市公安局牵头,继续开展创建“交通文明示范路段、路口”活动,形成模范交通管理的样板,使其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典型和亮点,发挥示范效应。

  18.市公安局、市保险行业协会要积极协调,进一步健全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机制,减少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确保道路畅通。

  (四)提高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

  19.由市公安局牵头,强化公安交通指挥控制中心的应用功能。要进一步增强交通指挥中心对全市道路交通的综合指挥、快速反应、调度和实时控制能力,加强城市交通诱导系统建设,推动城市综合交通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快交通科技运用,充分利用路口、路段交通违法行为自动监测设备,抓拍和查纠交通违法行为。

  20.建立城市道路交通基础信息库,进一步扩大交通监控、信息采集设施的覆盖面,完善城市路网、交通方式、管理设施、中心区主干道流量和流速、交通拥堵等业务数据,加强数据关联分析,增强交通信息集成、交通组织、交通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城市交通品位。

  21.由市公安局牵头,加快中山路道路交通渠化改造工程、市区指路停车诱导系统工程、市区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智能化改造工程建设,提高对交通流的诱导控制能力,更好地解决道路拥堵问题。

  22.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负责,加快公交优先建设的步伐,中环线全线建设公交专用车道。

  23.由市交通局牵头,加快公共交通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公交IC卡一卡通。

  (六)大力宣传,推进城市交通文明宣教活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