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开展品牌示范基地建设。以特色产业、块状经济为抓手,开展品牌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现代服务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驰名、著名商标,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精品名牌。鼓励和支持出口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推进国内品牌向国际品牌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
(五)加快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
1. 建设专利技术转化公共平台。建好国家专利技术(嘉兴)展示交易中心,努力提升专利展示交易服务的水平和能力。落实专利展示交易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和工作措施,营造有利于专利技术交易、实施和产业化的环境氛围,形成专利技术实施转化的促进机制。全面开展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的各项工作,建立展示交易网上平台,举办各种形式的专利技术展示和交易活动,推动专利技术转化。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嘉兴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管委会。
2. 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积极推进专利、商标、计算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转化、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加快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才培养,提升本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能力。加强与外省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合作,吸引外地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人才来我市开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信息产业局。
3.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根据我市自身块状经济和特色产业的发展特点,建立一批产业、行业和大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为产业、行业和企业发展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技术分析和行业发展分析服务,为管理部门的项目立项、项目管理提供知识产权信息,促进嘉兴经济和社会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
(六)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
1.加强知识产权普法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普法规划,不断增强各级政府、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意识。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科协。
2.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培训工作计划,拓宽专利培训对象和培训领域,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干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把知识产权知识列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力争到2010年底前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教育面达到80%以上。继续深化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开展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定工作,力争到2010年底前培养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00名,进一步增强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建立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基地),以点带面,在学校和青少年科普基地中开展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科协、市人事局、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