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闽政〔2009〕1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是地震活动比较活跃的省份。2007年以来,我省地震活动呈现较为活跃和增强的态势,2008年我省及其邻近地区共发生2.0级以上地震175次,其中最大地震为2008年3月6日古田水口库区ML4.8级。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下简称
《防震减灾法》)将正式实施。现根据
《防震减灾法》,结合我省震情形势,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要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和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培育防震减灾科普队伍,创作贴近群众、指导实践、内容丰富的科普宣传作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文化艺术和科普基地等宣传教育作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综合素质。
(一)建立防震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持续地进行防震避险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对象编印不同内容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读物,并联合宣传、广电、教育等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在“5·12”防震减灾纪念日等重要时段定期开展防震减灾集中强化宣传。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以及广大农村地区民众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建设,不断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二)要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每年9月1日开学后,各中小学都要集中组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做到每个班级有一幅防震减灾知识挂图、两套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书籍和音像资料,每所学校开展一次应急避险演练,举办一次防震减灾知识竞赛活动。全省中小学地震安全教育使用教育部统一的有关教材,课时要有保证,演练要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