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嘉兴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9〕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加强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处置工作效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嘉兴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召 集 人:凌 华(嘉兴银监分局)
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农业经济局、市上市金融办、市粮食局、市法制办、市工商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负责人组成,同时邀请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的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