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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9]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加快落实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会议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加快促进我市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大力开展全市农田水利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农田水利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巴中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地区,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我市农业仍属于传统农业,旱灾频繁,工程水利普及率低,农村基础条件薄弱,“靠天吃饭”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饮水难、灌溉难还普遍存在。在新形势下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仅是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迫切需要,而且是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增长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落实全省“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的目标要求,紧紧抓住加快发展的黄金机遇期,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发展战略,加快“两个强力推进”,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农村生存环境、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保障粮食安全、饮水安全,促进产业发展、农业增效、生态优美、人水和谐。

  二、明确目标,进一步落实农田水利建设任务

  我市农田水利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到2013年,全市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13100万立方米,新增有效灌面23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高农村居民饮水质量;全面完成现有125座病险水库、66座震损水库的除险加固,保障水利工程安全;完成148座水库的水环境治理;一批大中型水利工程顺利开展前期工作,加快建设步伐,竣工投用,发挥作用;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平方公里;国有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面达到95%以上,新增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灌面76万亩;基本建成城镇防洪安全体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增添措施,保障农田水利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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