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3分
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制度依据的得1分,无据可查的不得分。
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85%以上得2分,签订率不足70%的不得分。签订率是指责任书签订的份数与从事农机生产作业的农机驾驶人(包括上道路行驶从事运输作业的拖拉机驾驶人)的比例,农机监理机构与镇、村和驾驶人、镇与村、合作社、驾驶人和村与驾驶人等多种签订形式均可计算在内。
(五)开展“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活动有领导班子、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并上报的,得3分;每缺1项扣1分。
三、安全宣传教育(10分)
(一)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得4分,不开展不得分(以上报工作安排和开展情况为依据)。
(二)“三夏”、“三秋”大忙前组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安全学习的各得3分;每减少一次扣2分(以上报学习计划和记录为依据)。
(三)农机事故发生后开展“四个不放过”工作的得3分,不开展的不得分(以农机事故后的“四个不放过”书面情况为依据)。
四、行风建设(10分)
(一)行风建设班子健全、责任人、职责明确、目标清晰、措施落实等4项内容齐全的,得3分;不全不得分。
(二)文明窗口建设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台账齐全的,得3分;办事窗口应当公开办事人员、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投诉箱,每缺1项扣0.5分。
(三)监理人员严守工作守则,无违纪违规投诉的,得2分;违纪违规投诉查实的不得分。
(四)监理人员按规定参加业务培训和业务专题会议得2分,无故缺勤一次扣1分。
五、业务事项规范(10分)
(一)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及驾驶证申领等业务手续完备,表格等文书档案填写完整规范得4分,每错一次扣1分。
(二)执法文书、程序规范得3分,不规范不得分。
(三)事故、年检信息录入及时、正确并按规定上报得3分,不及时及发生错误的,每次扣1分,瞒报事故的扣3分并不得评选先进。
六、农机保险(8分)
(一)严格把关交强险,拖拉机交强险投保率达100%得4分,不到不得分。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保率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参加保险数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合格数的比值。
(二)拖拉机的农机具综合保险投保率达100%得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