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电子政务外网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割接的紧急通知
(巴府办函[2009]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巴中市电子政务外网的技术规范,切实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推广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政务信息和政务信息化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9]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4月30日18:00至5月2日8:00对巴中市电子政务外网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施割接,请市、县(区)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电信分公司,县(区)政府办公室确定一名领导和一名网络技术人员值班,负责割接后的各项调试工作,并登陆巴中市电子政务外网门户网站(http://10.15.1.5)进行联通测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