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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2009年农村公路县乡道建设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2009年农村公路县乡道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扩权县(市)交通局:

  为确保我省2009年农村公路建设目标圆满完成,缓解县乡道建设项目市县筹措资金的压力,对筹措资金特别困难的市、县,可适当调整县乡道四级公路建设标准,具体标准通知如下:

  县、乡道四级路建设标准由路基宽度不小于6.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5米调整为路基宽度不小于6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米,两侧路肩宽度各1米,并考虑在适当位置设置错车平台,各结构层按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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