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2009年农村公路县乡道建设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2009年农村公路县乡道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扩权县(市)交通局:
为确保我省2009年农村公路建设目标圆满完成,缓解县乡道建设项目市县筹措资金的压力,对筹措资金特别困难的市、县,可适当调整县乡道四级公路建设标准,具体标准通知如下:
县、乡道四级路建设标准由路基宽度不小于6.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5米调整为路基宽度不小于6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米,两侧路肩宽度各1米,并考虑在适当位置设置错车平台,各结构层按原标准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