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比赛大师分授予标准均采用对应比赛的基本奖励表
二、奖励因素:奖励因素是确定各项比赛大师分奖励标准的依据,通过综合各项奖励因素以区分比赛的水平。
第十四条 省级比赛大师分授予标准
一、省级比赛指由江苏省桥牌协会主办的,预先向江苏省桥牌报备并获批准的正式比赛。比赛的优胜者授予大师分和金分。比赛的第一名为全省冠军。
二、基本奖励表:使用江苏省级比赛基本奖励表。(附表1)
第十五条 注册竞赛大师分授予标准
一、全市或各行业注册性比赛指各地级市市运会、各地级市和各行业最高等级赛,由各地级市和各行业桥牌协会主办的,预先向江苏省桥牌协会报备并获批准的正式比赛,原则上不低于20个参赛队、双人赛不低于十桌(有特殊竞赛要求的精英赛可适当放宽,但需提前报备),每年此类比赛各会员单位不得超过二次。比赛的优胜者授予大师分和部分金分。
二、基本奖励表:使用江苏省注册比赛基本奖励表(附表2)。
第六节 登记称号的审批
第十六条 凡达到本标准规定的等级称号标准者,均可申请获得相应的等级称号。审批等级称号的依据为江苏省桥牌协会公布的大师分。
第十七条 审批权限
由江苏省桥牌协会审批。
第七节 注册比赛的监督
第十八条 江苏省桥牌协会有权监督所有注册比赛的举行。协会会员有权监督其所辖区域内的单位会员举办的比赛。
第十九条 所有注册的省级比赛:由国家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比赛裁判长。注册竞赛:由国家二级以上裁判员担任比赛裁判长。
第八节 罚则
第二十条 注册比赛的举办单位出现如下情况时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举办单位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取缔,取消其所有注册比赛。
二、举办单位违反江苏省桥牌协会章程或有关规定被暂停会员资格,暂停其在被暂停会员资格期间的所有注册比赛。
三、经查证,上报虚构比赛的单位,暂停其会员资格及所有注册比赛。
四、举办单位未能按规定交纳上期大师分申报费,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其部分注册比赛的处罚。
五、举办单位在举办注册比赛时未按本规定要求及时上报已举办的注册比赛成绩,造成部分会员所获大师分未被纪录,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承担恢复会员大师分纪录费用、暂停其部分注册比赛的处罚。
六、举办单位多次无故拒绝接受符合比赛参加范围的会员参赛,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其部分注册比赛的处罚。
第九节 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 设立江苏省桥牌协会荣誉特级大师、荣誉大师二个荣誉等级。
第二十二条 本等级标准的解释权属江苏省桥牌协会。
附件:
《江苏省桥牌协会会员技术等级标准》实施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实施《江苏省桥牌协会会员桥牌技术等级标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只有经江苏省桥牌协会批准的注册比赛才能根据等级标准及实施细则为比赛优胜者授予大师分。
第二节 注册竞赛的组织
第三条 注册竞赛的申请
一、举办单位:单位会员可申请在其所辖区域内举办注册竞赛。
二、申请程序
(一)填写《注册竞赛申请表》,
1 制表日期。
2 单位名称:为申请举办比赛的单位会员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