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桥牌协会关于试行《江苏省桥牌协会会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
(苏桥协[2009]2号)
江苏省桥牌协会各会员单位:
经前段时间广泛征求意见,江苏省桥牌协会综合各会员单位及广大桥牌爱好者的建议,现研究决定自2009年5月4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试行《江苏省桥牌协会会员技术等级标准》,具体细则公布在江苏体育网,请你们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09年5月4日
江苏省桥牌协会会员技术等级标准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综合评价江苏省桥牌协会会员桥牌技术水平及比赛经验,参照中国桥牌协会会员技术等级标准,根据《江苏省桥牌协会章程》,江苏省桥牌协会实行以大师分制为基础的会员技术等级标准。
第二条 各级各类桥牌比赛经江苏省桥牌协会批准注册后,其优胜者均可视比赛的重要性及规模获得相应数量的大师分。通常情况下,大师分多的会员具有更多的比赛经验和更高的桥牌技术。
第三条 江苏省桥牌协会对达到规定数量大师分的会员授予相应的技术等级称号。等级称号从低至高为:江苏省三级牌手、江苏省二级牌手、江苏省一级牌手、江苏省桥牌大师、江苏省特级桥牌大师,江苏省终身桥牌大师。
第四条 等级标准:
江苏省三级牌手:至少60个大师分。
江苏省二级牌手:至少120个大师分。
江苏省一级牌手:至少200个大师分,20个金分。
江苏省桥牌大师: 至少300大师分, 50个金分。
江苏省特级桥牌大师:至少800个大师分, 150个金分。
江苏省终身桥牌大师:至少1000个大师分, 200个金分,并至少获得一次江苏省赛冠军。
第二节 定义
第五条 本等级标准及江苏省桥牌协会其他涉及会员技术等级标准的文件中,除另有明确定义的词汇外,以本条定义为准:
等级标准:指江苏省桥牌协会会员技术等级标准,简称等级标准。
实施细则:指江苏省桥牌协会为实施本等级标准而制定的江苏省桥牌协会会员技术等级标准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注册比赛:指由单位会员举办的,经报江苏省桥牌协会批准注册的各级各类桥牌比赛,对注册比赛的优胜者,依据本等级标准授予大师分。
单位会员:指在江苏省桥牌协会注册的各级桥牌组织,在履行注册手续并交纳年度会费后成为江苏省桥牌协会单位会员。
大师分:指依据本等级标准,根据个人参加桥牌比赛的成绩获得大师分,大师分累积到一定标准,可以取得相应的等级称号。
比赛规模:队式赛时以队为单位、双人赛中以对为单位、个人赛中以人为单位计算比赛规模。
第三节 大师分的记录
第六条 大师分统一由江苏省桥牌协会处理并记录。
第七条 注册比赛的举办者必须按时将比赛情况报江苏省桥牌协会,由江苏省桥牌协会为比赛优胜者颁发大师分。
第八条 江苏省桥牌协会定期公布会员的大师分。
第九条 如果会员获得全国冠军,可相当于省冠军,会员参加中国桥牌协会统一公布的比赛中获得名次,参照省级比赛标准获得相应的大师分,统一由其所属桥牌协会审核后向江苏省桥牌协会申报。
第四节 大师分的区别
第十条 会员在各级各类注册比赛中获得的大师分具有同等的分值。
第十一条 经江苏省桥牌协会认可的省级比赛可获授大师分和金分。
第十二条 经江苏省桥牌协会批准注册的注册竞赛可获授大师分和部分金分。
第五节 大师分授予标准
第十三条 大师分计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