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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09年湖南省药品批发企业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1)法人代表 、负责人姓名、学历、从业经历

  (2)质量负责人姓名、学历、从业经历

  (3)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

  (4)仓库地址

  (5)仓库的功能分区(附布局图)

  (6)经营地址

  (7)质量管理人员及专业岗位人员变动情况

  (8)经济性质及变更情况

  (9)企业五年来接受处罚及结案情况等。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湖南省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企业基础信息电子文本,报辖区市、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州局负责审核基础信息,确认无误后上传省局。

  五、换证时限

  1、申请换证的企业应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向辖区内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换证资料,以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2、辖区市、州局应在收到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换证申报资料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初审,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料审查。

  3、根据职责划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收到药品经营企业换证申请材料(完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换证或需要实施现场检查的决定,并通知申报人。不同意换证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报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附件:湖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要求

二○○九年四月九日

  附件:
湖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要求

  《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统一由湖南省的汉字简称加2位英文字母加3位市代号加4位流水证号组成,其中:

  一、第1位为湖南省汉字简称;

  二、第2位为英文字母,用于区别批发、连锁、零售形式,A表示批发企业,B表示零售连锁企业,C表示零售连锁门店,D表示单体零售企业;

  三、第3为英文字母,用于区别法人和非法认,A表示法人企业,B表示非法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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