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市理盈律师事务所(合伙)的决定
(京司发[2009]139号 2009年4月29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 批准成立“北京市理盈律师事务所(合伙)”。
英文名称:BEIJING LIYING LAW FIRM
住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88号北方明珠1号楼2908室
负责人:李雁北
合伙人:李雁北 史瑞平 刘增学
二、批准北京市理盈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和《章程》。
三、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北京市理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01000910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