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优化整洁内外环境,卫生环保达标。以“四化”(亮化、洁化、绿化、美化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做好所的绿化美化工作,把环境保护列入所的重要议事日程。
8、提高监管业务水平,工作绩效突出。贯彻执行《
动物防疫法》、《
兽药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围绕动物防疫监督和投入品安全监管两条主线,加强对区县监督所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实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目标责任制,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监督体系建设继续理顺和加强,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不断深化,投入品市场秩序得到有效整治,保障本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创建工作联络员制度,各部门设立联络员。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领导责任,领导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是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明办)具体牵头协调各责任科室、大队文明创建的具体工作。各责任科室、大队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职责任务的要求开展具体创建工作,科室和大队负责人为本科室、大队职责范围内创建工作中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创建工作联络员制度,各部门设立创建联络员,起上传下达作用,及时收集报送材料,保证文明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四、责任分解及细化要求
(一)所长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所长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责任。所长(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承担文明创建第一领导责任,负责全所文明创建工作的机构、人员和财物的设置、调配和安排工作等总体组织协调和领导。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部门的文明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方案及工作意见的制定,指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并细化到各部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各分管工作的责任落实与检查。
(二)党支部职责:组织开展支部各项工作与活动,组织落实领导班子和各党小组政治理论、形势任务学习、全所道德建设学习。加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建设。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制度的修订与完善,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机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共创和谐社区,开展同创共建活动,建立资助、帮困、救助机制。
细化要求:党支部工作安排、工作情况与总结汇报材料;相关制度修订和完善的文字材料;党支部学习、专题活动以及与文明创建相关的各种座谈会、研讨会、交流会、现场会、咨询会等所形成的文字、图片资料,主题实践活动计划安排、人员名单、费用情况;领导班子政治形势培训材料、学习笔记;宣传学习园地(图片资料);各类同创共建活动协议书。